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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下午,时值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街道办事处在北新泾街道综治中心联合举办“典”启新“治”——“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并揭牌成立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长宁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廖波,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长宁区司法局副局长郭斌,长宁区北新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朱剑伟、党工委副书记陆成斌出席。长宁区人民法院、北新泾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律师、居民区书记、物业企业代表及社区居民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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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副院长与朱剑伟书记共同为“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揭牌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而邻里和睦、物业靠谱更是直接影响到每一位居民的生活幸福感。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是长宁区设立的首个司法赋能基层物业治理工作的物业治理服务点。这既是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务实举措,也是法院在实现诉讼服务入驻街镇综治中心全覆盖和巡回审判全覆盖、“彩虹桥”法治工作站成熟机制基础上的再延伸,更是法院和街道主动融入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大局、推动司法服务向社区和群众家门口纵深推进的生动实践。

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将以党建引领为抓手,重点围绕三方面开展工作:坚持精准普法,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发放问答手册等形式,持续深耕物业治理领域的法治宣传;做实前端治理,将法院司法服务向物业治理领域精准下沉,健全风险预警、源头排查、前置疏导闭环,推动物业矛盾就地化解、源头化解;深化多元协同,与街道建立定期会商研判制度,聚焦物业领域的高频纠纷类型,共商针对性调处对策与长效性预防举措,依托“三所一庭”等工作机制合力攻坚,推动物业治理由碎片化应对向系统化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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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现场

随后,法院现场审理了一起物业纠纷典型案件。这是一起因室内污染物超标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诉称,其入住被告的房屋后,自己和家人均出现头疼、恶心、咳嗽等症状。被告下属物业公司上门配合封闭卧室,检测结果为二甲苯、TVOC超标。故原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被告辩称,原告搬入房屋的物品包括沙发、油画、绒毛玩具等,且检测时房屋封闭时间长于12小时,原告搬离房屋一天后被告再次上门检测,检测结果为各项指标均为合格,故不同意原告诉请,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房屋空置损失等费用。

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辩论。本案将择期宣判。

在随后举行的“金和平”法治讲坛中,三位来自基层一线的代表还分别就物业治理作经验分享,为健全社区法治化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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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不足,业主和租户间的停车需求如何平衡?”

“居民乱丢垃圾,小区应该如何进行管理?”

“物业公司收支信息不透明,业主应当如何维权?”

交流答疑环节,法官就居民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为物业治理出谋划策、开具良方。把法庭“搬”到社区一线,以巡回审判的形式让辖区居民、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家门口”直观感受司法裁判规则,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小区房屋出租使用秩序,强化房屋产权人居住环境管护意识,助力从源头减少社区居住类矛盾。

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的设立,既是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基层治理的有益探索,也是将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的鲜活样本。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以法润“泾”邻物业治理服务点为新起点,把司法专业力量精准嵌入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大格局,努力将服务点打造成为司法赋能街镇物业治理的“金名片”,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 源上海长宁法院

校 核|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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