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
各种水果陆续上市
挑选水果时要注意什么
一起了解
图片由AI生成
关于西瓜的消费提示
如何挑选西瓜?
一听:不同成熟度的西瓜果肉硬度不同,可通过手拍西瓜听声音来判断成熟度。成熟的西瓜果肉中纤维分解会使其硬度下降,拍打时振动频率较低,声音听起来类似打鼓,略有震感;过熟的西瓜声音会更加沉闷;未成熟的西瓜果肉硬度较高,拍打时振动频率高,声音更加清脆。
二看:纹路清晰、颜色较深,且纹路之间间距较宽,形状饱满的西瓜品质更好。藤蔓也是判断西瓜品质的重要特征。藤蔓新鲜说明存放时间较短;藤蔓弯曲表明西瓜成熟,藤蔓笔直则可能未成熟。另外,成熟的西瓜瓜脐和瓜蒂周围是微微凹陷的。
三摸:成熟的西瓜表面绒毛会脱落,果皮更加光滑圆润。如果果皮柔软塌陷,表明内部可能已经变质,建议不要购买。
如何科学食用、存放西瓜?
1、西瓜好吃勿贪多
西瓜饱腹感低,口感好,很容易多吃,食用时要注意控制量。如果吃了很多西瓜,可以适当减少主食的摄入。
2、特殊人群要注意
西瓜的含糖量一般在10%左右,糖尿病患者在血糖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少量食用。如果肠道比较健康,适量吃一些冰镇西瓜不会有问题。如果本身肠道比较弱,吃太多凉的西瓜可能引起腹泻。
3、破损变质不宜食
西瓜切开前如果发现肉眼可见的破损、霉菌斑、腐烂等,不要食用。即使切掉腐烂部分,其他部分果肉也可能已经受到污染。
4、合理存放保安全
切开后的西瓜在常温下放置,建议不超过2小时。西瓜切开后如果一次吃不完,可以将暂时不食用的西瓜用保鲜膜包裹好,置于冰箱冷藏保存。冷藏时间最好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建议将西瓜表面1厘米的果肉切掉丢弃。一些人吃冰镇西瓜后发生腹泻,很可能是因为切开后的西瓜存放时间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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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枝的消费提示
荔枝的风味、营养和食用建议
荔枝果实中的有机酸具有帮助消化、软化血管和促进微量元素吸收等多种功能。荔枝甘甜多汁,含水量较高,可刺激唾液分泌,有助于生津止渴、开胃健脾,可增强食欲,尤其适宜口干舌燥、食欲不佳者食用。
荔枝不只是风味好,有两种营养素的含量也尚可,100 克荔枝果肉中含有 41毫克维生素 C 和 151 毫克钾,这维生素 C 含量可比我们平时吃的橙子还高呢,是橙子的近1.2倍,钾含量是苹果的近2倍。
需要注意的是,荔枝能量却相对较高。
荔枝吃起来清甜爽口、汁水充沛,是天然的“小糖包”,含糖量高得明明白白,每100克约70–75千卡;不同品种的荔枝,每百克的含糖量基本上能达到 15 克以上,比我们夏天常吃的西瓜、桃子都要高不少。
夏季健康食用荔枝核心要点
荔枝好处:补充能量、健脑安神、开胃健脾、美容养颜。
食用禁忌:空腹慎食;体质禁忌:易上火、便秘者不宜多食;严格控制总量,儿童每日≤5颗,成人每日≤15颗;选择成熟果实。
关于榴莲的消费提示
3个靠谱的挑榴莲的方法
1、捏尖刺
相邻的两个刺能轻松捏在一起,说明果皮已经变得十分柔软,也代表着里面的果肉已经成熟,这样的榴莲就可以打开食用了。
2、看“身材”
与此同时,选榴莲,最好选那些身材匀称的果子,这意味着每个果瓣都发育良好,每一房的果肉都比较饱满,整体来说是最佳选择了。
3、闻气味
榴莲在储运过程中,香味会丧失,还会因为脂肪氧化产生异味,所以在国内商超和菜市场买到的榴莲都有一些奇怪气味。有些消费者可能闻不明白,那么推荐三个靠谱解决方案:
方案一:买定制款,预购加空运,快速送达,问题在于只能覆盖到空运发达的区域;
方案二:液氮急冻加冷链运输,能最大程度保留风味,但是问题就在于价格过高;
方案三:除了上述两个方案之外,还有一个简单靠谱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买速冻榴莲果肉了,虽然味道没有新鲜成熟的那么好,但是胜在质量稳定,也不会被“开盲盒”的结果搞坏心情。
关于杨梅的消费提示
科学选购:一看二嗅三触
看外观:优选果面干燥无水迹、颜色鲜红自然、果粒饱满的杨梅;不选青果(未熟)、暗红/黑红不均、软烂出水、异常发亮的果实。
闻气味:新鲜杨梅有天然果香;出现酒味、酸败味,说明已发酵变质,切勿购买。
摸质地:软硬适中最佳;过酥软为过熟,过硬则偏生酸涩。
购买渠道: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正规电商,优先选购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留存购物凭证,不买来源不明、路边无证摊点杨梅。
规范清洗并正确贮存
盐水浸泡更安心。
推荐用5%左右淡盐水浸泡5–10分钟,可有效逼出果蝇幼虫、减少农残与杂质。
浸泡后用流动清水冲洗,晾干后食用,既安全又能保留杨梅本味。
鲜食为主、冷藏为辅。
杨梅不耐储藏,常温2–3天易变质,建议即买即吃。
未吃完的杨梅不要清洗,先吹干表面水分,用保鲜膜密封,0–4℃冷藏,不超过48小时。
网购杨梅到货后立即开箱,剔除破损果,按上述方法冷藏,避免闷在保鲜箱内加速变质。
各位小伙伴还知道
哪些挑选水果的小技巧
快来留言区分享~
来源:新华社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章 生活垃圾
第五十一条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五十二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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