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徐福杰等3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濮政任〔20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杨国卿同志任濮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濮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倪兴鸣同志任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闫玉龙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邱燕杰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王立杰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麻锋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支队长(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惠先波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袁娜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振军同志任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刘九红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陶向党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林秀华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饶华锋同志任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谷令杰同志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李海涛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辉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李杰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王颖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重会同志任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岳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郭运岭同志任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马方南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学术副院长(正科级,参与班子分工,试用期一年);
赵守魁同志任市安阳地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纪元同志的濮阳市城市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万东同志的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自超同志的濮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中领同志的濮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职务;
免去刘永明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青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铁牛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晓炜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道宏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庆林同志的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刘宏剑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乔金电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会君同志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安淑莲同志的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闫石同志的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4月30日
来 源:濮阳市人民政府
编 辑:董方方
责 编:程田慧
审 核:韩 波 孙 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