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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船风电网)

据威海渔政消息,近日,某风电公司在山东海域建设海上风电场项目期间,存在严重违法用海行为,被处以罚款157万余元。

据悉,该项目在风机布设、海底电缆铺设等关键施工环节,未严格遵循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准的界址范围,部分设施实际建设区域超出获批红线,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违法事实。经执法部门精准核查,确认违法用海涉及多类建设环节,违规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该风电公司的违法用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根据法律及执法裁量标准,结合违法用海的实际情况、危害程度等因素,执法部门作出最终处罚决定:1.责令涉事企业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限期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海域原状;2.对非法超界用海行为处以罚款157万余元,罚没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此类案件暴露了新能源项目“重建设进度、轻合规管理”的突出问题。前不久,江苏新能披露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项目存在违法用海行为,被处以罚款共计6226.7858万元。

据公告披露,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项目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建设期间,项目考虑主机设备供货紧张及技术迭代等因素,将原方案88台4MW风机优化调整为70台5MW机组。然而,优化后的部分风机和海缆位置超出了批准用海范围,且改变了经批准的用海方式,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和“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违法行为。公告称,新能海力启动了启动海域不动产权证变更手续,但未能在规定期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