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注意看”
“着急赶时间,想快点过去”
“车速太快,刹不住了”……
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的问题上
总有司机带着侥幸心理
找各种各样的理由逃避
但在安全面前
没有理由,更没有侥幸!
以上案例动图直观展现了
机动车未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的后果
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
害人害己…
近日,东莞交警曝光一批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如机动车未按规定减速停车,礼让行人
将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车牌:粤S993KM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振华路路口
车牌:粤SB3N09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振华路路口
车牌:粤S10YN3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振华路路口
车牌:粤S752JJ
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振华路路口
车牌:粤BEM7833
东莞市企石镇黄大仙路宝源路路口
车牌:粤S2K7S9
东莞市企石镇黄大仙路宝源路路口
车牌:粤S85FP5
东莞市企石镇黄大仙路宝源路路口
车牌:粤SG829X
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政府路段;车牌
车牌:粤SY982W
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政府路段;车牌
车牌:粤S052PB
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政府路段
车牌:粤S6J79P
东莞市万江区沿江西路西堤绿湾段
车牌:粤SDJ8277
东莞市万江区沿江西路西堤绿湾段
车牌:粤SY111V
东莞市万江区万江汾溪路与登龙路交叉口
车牌:粤SD66829
东莞市万江区泰新路水蛇涌幼儿园对出路段
以上驾驶人均被记录处罚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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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交警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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