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北京中关村。
一个摆摊卖烤肠的退伍兵,在城管执法时持刀刺伤队长李志强。
李志强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兵叫崔英杰,河北保定人,家里穷得叮当响。
姐姐是聋哑人,常年吃药,父亲在煤矿挖煤,那是拿命换钱。
他初中毕业去当了兵,在部队干得很拼,拿过“优秀士兵”。
退伍以后没有安置工作,他也没抱怨,自己跑到北京打工。
当过保安,搬过货,什么都干,就是攒不下几个钱。
后来老乡给他出主意,说摆个烤肠摊虽然起早贪黑,但比打工强点。
他信了,跟几个老乡凑钱买了辆三轮车,进了点货,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城附近支了个摊。
才干了十几天,还没回本,城管就来了。
那天他跪在地上求了很久,说东西你们可以没收,但三轮车是借钱买的,能不能给他留下。
一米八几的汉子,跪在大街上,哭得满脸是泪。
城管队长李志强没松口,坚持要暂扣车辆。
他后来在法庭上说,那辆车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
家里等着钱给姐姐看病,他自己每天只吃一顿饭,就想赶紧把借的钱还上。
他不是不配合执法,他是真的不知道摆摊还要办证。
那几年的政策说变就变,今天允许摆,明天就来抄。
他刚从部队出来没几年,跟社会脱了节,哪搞得懂这些。
那一刀不是蓄意。
他摸刀是为了吓唬人,挥舞的时候李志强从背后靠近,他转身时刀口正好划过对方的脖子。
事发之后他整个人都吓傻了,看着满手的血,脑子里只剩一个“跑”字。
他躲到天津一间出租屋里,不敢出门,只有夜里去买点方便面和水。
一周后朋友打来电话,说那个城管死了,他已经被通缉了。
他在椅子上坐了一整夜,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满脸都是泪。
然后他回了一趟老家,把所有钱都留给父母,回北京,走进派出所,自首了。
后来案子开庭,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律师起初也只是走程序,但在看守所跟崔英杰聊完以后,改变了主意。
他们觉得这个人不是故意杀人,是过失杀人,动机和背景都对量刑很重要。
他们把他的老底全翻出来了:怎么长大的,怎么当的兵,怎么来北京,怎么一辆破三轮车就能把他逼到那个份上。
庭审时检方放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本来是要当定罪证据的,结果旁听席上很多人看完以后反而替他求情。
画面里他跪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一审还是判了死刑,缓期两年。
两位律师没放弃,接着上诉。
二审改成了无期。
后来减到十八年,按刑期算,到2030年他就能出来了。
辩护词里有段话当时被很多人记了下来。
大意是——这个年轻人从穷地方来到大城市,干的都是最卑微辛苦的活,但他从来没偷过没抢过,一直靠自己的双手在扛。
当他赖以生存的饭碗被人打碎,把他逼到绝路上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比他更冷静。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自古以来就有的正当职业。
他身后还有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退伍军人,都在默默关注着他的命运。
李志强那年也才三十多岁,家里有老婆孩子。
他那天只是照常出勤,抄摊是他的工作。
他大概也没想到,一辆三轮车会变成一把刀,一个烤肠摊会把两个家庭都拖进深渊。
这个案子之后,各地城管的执法方式慢慢有了变化,不是一夜之间改的,但确实在变。
后来很多地方对摆摊的管理也松了,再后来有了夜市、有了外摆试点。
有人说,如果崔英杰晚生十几年,他大概不会为了一辆三轮车去下跪。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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