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文为新经济学家智库专稿,转载请注明来源。

本账号接受投稿,投稿邮箱:jingjixuejiaquan@126.com

国务院发文破除户籍“卡脖子”:公共服务随人走,在哪住就在哪享受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7.89%,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约为3.58亿人。然而,很多人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却因为户口不在本地,在教育、住房、医保、社保等方面面临种种不便。

为了解决这些“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统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逐步打破户籍、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制度性障碍。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这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正逐步与户籍脱钩,以后居民长期在哪儿工作生活,就能在哪儿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真正实现“公共服务随人走”,再也不会被户籍“卡脖子”了。

教育不再由户口决定,孩子上学不再愁

《意见》提出,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要做好存量学位挖潜利用,并按需新增学位,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对暂时无法保障公办学校学位的,政府要购买学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不仅如此,还要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并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此外,学校校内直升政策要对随迁子女和当地户籍学生一视同仁,转学也要按规定保障。

过去虽已推行了一些教育保障措施,但往往只解决“有学上”的问题,而这次明确提出要解决“在哪里上学更公平”的问题。以前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考升学是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硬骨头”,很多地方不仅公办幼儿园难进,高中也不在服务覆盖范围,升学考试更是头疼问题。

随着新政策实施,从幼儿园一直到高考,孩子的就学和升学路径都被打通了,流动人口家庭再也不用因为户口不在本地而被迫与孩子分居两地了。以后孩子无论是从幼儿园到高中,还是在本地初中毕业后直接参加中考、高考,都有了制度保障。特别是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政策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同等对待,意味着孩子在自己的学校就能直升初中,不用再被“区别对待”。政策不仅缓解了流动人口家庭的后顾之忧,也为提升城镇化质量奠定了教育基础。

公租房扩围,“房子”不再只是异乡人的梦。

《意见》提出,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按就业居住年限、住房困难程度来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可以采取实物保障(房子)或者货币补贴(发钱),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此外,中央和地方都将出钱支持公租房建设,并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以往公租房的分配重点往往偏向户籍家庭,外来人口想申请困难重重,很多灵活就业人员连公积金的门槛都迈不进去。这次特别强调按“就业居住年限”排序,意味着只要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居住记录,就有机会,既公平又透明。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也能参加公积金,相当有突破性。

公租房政策改革,意味着公租房不再是“本地人的福利”,而是每一个建设城市的人都可能享受到的权益。外来务工人员在同一个城市稳定工作居住了几年,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机会通过公租房或者补贴,解决住房大事。随着公积金制度开始向灵活就业人员开放,标志着住房保障制度从“户籍导向”转向“常住导向”,越来越多自由职业者能享受到这项住房金融支持政策。

“打工人”社保全面放开,看病报销一卡到底

《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引导各类劳动者在就业地参保。同时,对持有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各地要按照户籍人口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此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备案和报销的便捷性。《意见》还明确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还要推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本统一,方便参保地和就医地衔接。

以前在很多城市,异地打工想参加职工医保、养老保险,要么需要户籍证明,要么有各种门槛。对于灵活就业人群,比如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就更难了。现在的改变则是彻底取消户籍壁垒,让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在当地参保的资格,并且医保补贴不降级,直接接轨。

只要有工作,就能在所在城市参保,看病报销不用再跑回老家,在本地就能通过“持居住证参保+财政补助”按户籍人口标准给予补助,享受和本地人一样的医保待遇。退休时也不用再担心因为养老保险在外地办理而影响医保待遇——新政明确了不再将二者绑定。打工人终于可以在哪里打工就在哪里看病报销,不再“人在外地,病在老家治”。

职业伤害保障再扩围,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意见》提出,要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更多地方和平台企业,并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此外还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鼓励企业将薪酬与技能等级挂钩。

以前,新就业形态人员(外卖、快递、网约车等)一直面临无法参加传统工伤保险的窘境,受伤后往往只能由个人承担或者靠平台的人道主义补偿,保障极度缺失。这一次试点扩大,意味着越来越多平台和地区将这一庞大群体纳入制度化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工作期间如果发生意外,将可能获得正规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和赔付,不用再自己硬扛。同时,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体系也更加开放,农民工也可以考取证书、评技能等级,让技能“变现”成

为薪资提升的依据,真正做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为农民工提供清晰的职业上升通道。

养老保险不再“悬空”,异地养老更有底气

《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研究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同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此外,在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中明确要求,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养老助老服务范围,放开放宽户籍限制,探索加强户籍地、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协作配合。

过去,大量流动人口面临养老保险“交不了、转不动、领不顺”的困境。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想在常住地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往往被户籍门槛挡在门外;另一方面,跨省换工作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繁琐、周期长,甚至出现断保、漏保。更棘手的是,退休后随子女异地养老的老人,难以在常住地享受同等水平的社区养老、助餐助浴、日间照料等服务,被迫陷入“人随子女走,服务回老家领”的尴尬。

新政从“缴费端”到“待遇端”再到“服务端”实现了全链条突破。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在常住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权利得到制度确认,养老缴费不再被户籍“绑架”。其次,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转移接续优化,意味着无论是从广东换到北京,还是从工厂转成外卖骑手,养老保险权益都能连续计算、无缝衔接。

更重要的是,养老助老服务首次被明确纳入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异地居住的老人,即使户口不在本地,也能在社区享受到老年食堂、健康管理、文体活动等照护服务。这意味着,“漂”在一线的打工人可以安心缴纳养老钱,随迁老人也能在子女身边体面地安度晚年,真正实现“在哪住,就在哪养老”。

兜底保障:急难临时救助,取消户籍限制

《意见》提出,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放开放宽户籍限制。针对家庭遭遇突发困难的情况,完善临时救助政策,遭遇急难时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促进残疾人困难群体在常住地就近平等享有扶残助残和就业创业等服务。

以前临时救助往往与户籍所在地绑定,如果一个人在外地打工突遇大病、意外导致生活困难,常常无法及时得到帮助,只能回老家申请,贻误时机。这次明确打破户籍限制,人在哪里出事,就在哪里救助,更快速及时。

如果在外地打拼的劳动者,遭遇裁员突陷困境、突发大病或是遭遇灾难性困难,不用跑回老家,只要在常居住的地方,就可以就近申请临时救助和关爱服务。对残疾人而言,不管是不是本地户口,都能在常住地申请同等的扶残助残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于突发大病、意外事故等陷入困境的外来人口,救助响应将更加及时、精准、有温度。

除了以上六个方面,《意见》还在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加强财政转移支付保障、优化城镇建设用地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强服务事项协同经办、完善常住人口登记统计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惠民举措,并就组织实施明确了任务,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这份《意见》不仅仅是纸面上的文件,而是对全国上亿“人户分离”人群生存状态的深度回应。它标志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逻辑的根本转变——从“户籍本位”走向“常住本位”。

孩子上学、住房保障、医保报销、社保接续、急难救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如何让每一个在城市奋斗的人,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底气、更有奔头。

制度改革带来发展新空间

从宏观的视角看,这项改革的意义远不止于民生补短板,更是一场关乎国家发展动能的深层次制度变革。长期以来,由于历史以及发展阶段的原因,城市流动人口不能充分享受公共服务——他们在城市贡献劳动,却无法稳定预期未来,消费潜力被压抑,职业发展受限,城市也难以获得真正稳定、高质量的劳动力供给。

《意见》以“常住地”取代“户籍地”作为公共服务配置的核心依据,实质上是拆除横亘在人与城市之间的制度藩篱,让劳动力更加自由地依据市场信号流动、定居、扎根,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和需求更加匹配,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在常住地更好稳定就业、安心生活、平等发展。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是一次社会公平的进步,更是对生产力的一次制度性松绑。当一个人不再因户口本上的印章而焦虑孩子的学位、父母的养老、自己的社保,他就能更安心地提升技能、更从容地规划人生、更自信地参与消费。

这项改革还将直接释放巨大的内需潜力。此前由于公共服务不均等,流动人口预防性储蓄率偏高、消费率偏低,对未来预期稳定性不足。打破公共服务与户籍的刚性绑定,有助于稳定生活预期,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这项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从“漂在城”到“融入城”的根本转变。可以预见,随着改革在全国落地推进,将形成“人城协同”发展新格局——当一个城市的每一名建设者都能在这里找到归属感和稳定预期,他们就不再是漂泊的候鸟,而是扎根的树木。城市发展的根基有多牢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就能拓展到多远。

随着制度落地,将加速形成“人口流入—公共服务完善—人力资本积累—经济持续增长”的正向循环,为新型城镇化注入内生动力,为国内大循环打开需求空间,为高质量发展重构要素配置逻辑。可以说,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是一次简单的政策修补,而是一场深刻的治理范式转型——它正在将中国从一个“身份社会”推向一个“权益社会”,让城市真正向建设它的人敞开怀抱,让发展的温度与公平的刻度在每一寸土地上清晰可见。

扫描二维码,参加最新《太学TAIXUE》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