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山西阳泉大汖村村民韩生志已经70多岁,为了熬过寒冷的冬天,每隔几天就要上山捡柴生火取暖。 图片来自财新 郑海鹏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近日,《农业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现行《农业法》共13章99条,修订草案共14章110条,其中,总则第七条新增了“国家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表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新征程,农民增收的分量仍然很重。

受益于改革开放,“三农”工作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近年来,中国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稳步推进。同时,中国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农民增收动能减弱等挑战。《农业法》修订草案新增上述表述,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对于实现共同富裕、扩大内需、保持社会稳定、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意义重大。

增加农民收入,要立足农业农村实际,统筹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的收入来源已不再局限于种植、养殖等传统农业。为此,在产业层面,修订草案在提出“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多渠道就业”的同时,规定“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三权分置”,有利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集约化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加农业生产收入。修订草案还提出:国家支持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民俗文化、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这正是近年来“大农业观”在法律层面的反映。此外,修订草案提出“落实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这些规定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拓宽多元化的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质量效益。

全文共196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