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山西沁源县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结果相当惨烈:井下247名矿工,现已有82人死亡、2人失联、128人受伤。
井下一旦瓦斯爆炸,就极为凶险:爆炸会产生超过1000 ℃的高温,瞬间冲击波导致煤尘激增,能见度归零,高速冲击波同时致使支护垮塌,矿工甚至逃跑反应不过来,但更致命的是一氧化碳浓度飙升,遇难矿工绝大多数不是被压死的,而是因缺氧窒息死亡。
对这种危险性,煤矿上下不可能不知道,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瓦斯爆炸后,矿工居然还在干活——当晚19点29分爆炸,直到22点才通知撤离。
事故发生时,井下实际有247人,但企业人员定位系统却只登记了124人。本来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定位卡,这样调度室可以根据信号确认井下人员位置,但据《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本次事故中有103名矿工未按规范佩戴定位卡,导致救援初期无法掌握被困人员的真实状况。
这不是一时疏忽,而是残酷的算计:煤矿老板从一开始就“留了一手”,万一出事可以隐瞒死伤人数——对他来说,只要不被追责停工,能把事情掩盖过去,死多少人都只不过是成本问题,很可能还比停产整顿的损失小。
事后,舆论都在谴责企业在监管上的失责,但也有一种声音认为:“明知这么危险,打工人还是少去为妙,井下挣得再多,没命花又有什么意义?”
这种说法着眼的不是落实监管,而是个人“避险”:好死不如赖活着,低风险低收入总比高风险高收入要好,还是安安稳稳过好小日子吧。这是一种普通人的生存哲学。
然而,这其实预设了个人是自愿选择了这么一份工作,但底层人的选择都很少,“自愿选择”甚至没有什么意义——你学历不高,除了体力没多少可出卖的,本地就业机会又不多,没错那很危险,但不危险又能赚钱的工作,能轮得到你吗?你怎么选?
有朋友和我谈到他对矿工生活的感触:
我以前在山西生活过,也去过一些煤矿的井下矿洞参观过。下井时我最直观的感觉,就像是从阳间一步步下到十八层地狱一样。 当时我问身边的矿工,他们刚开始下井时害不害怕,他们说,一开始怕,时间长了,也就无所谓害怕不害怕了。对他们而言,挣钱是第一位的,在生存面前,恐惧都是顾不上想的一种感觉…… 我们当地人有一句形容,叫“四块石头夹块肉”,意思是挖煤是以血肉之躯在顶板、底板和两边岩壁之间搏命劳作。我觉得,在矿工身上,能看到真正活的中国。无论是他们的艰辛、命如草芥的苦难,还是他们的及时行乐和粗俗,都是底层社会中真实的模样。
确实如此。对穷人来说,挖煤尽管危险,但矿难总归是个小概率事件(全国井下一线矿工207万,2025年全年煤矿事故死亡共328人),而他们生活中迫在眉睫的困苦多的是,哪一样不要钱?
在美国也有这样的现象。社会学家阿莉·霍赫希尔德在《故土的陌生人》一书中发现,美国有的地方采矿造成严重污染,由此而来的生态恶化影响到了当地人的健康,但他们却反对生态保护,支持那个明明伤害自己的产业,为什么?因为他们太需要一份工作了,有了工作,他们生活的一切才有望好起来。
可悲的是,这种又反过来给了企业可乘之机,因为管理者意识到,这些劳动者会接受哪怕不安全、不健康的工作。此种“阻力最小型人格”的画像特征包括:长期居住于南部或中西部小镇、仅受过高中教育、观念和生活方式保守、从事采矿或农牧工作、不参与社会议题,没有集体行动的传统。
事发的留神峪煤矿
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理解为什么这次煤矿爆炸事故之后,依然有很多矿工留在矿上没回家。对他们来说,首先想的不是“这儿太危险,我赶紧跑”,而是“出了事,我能不能拿到钱”,钱没到手,谈什么“平安回家”?
一位矿工庆幸自己这次“有惊无险”,死里逃生,但他还不想走,因为“干了三个月,工资还没给”,离家千里,不能空手而归,在赔偿方案出来之前,他还想“再等等”。
这不是什么“要钱不要命”,而是他们要为自己的劳动和付出争取回应得的报酬与尊严,因为那本来就是他们应得的。
对那些不幸遇难的矿工家庭来说,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失去的那个亲人,当然不止是一笔成本,有时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的倒下,产生的余波会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久久回荡,亲人的生活因此永远地改变了。你怎么能对他们说“死者明知危险,本来就不该去”?
不仅是矿工,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底层劳动者都有着类似的处境:他们默默干着脏活、累活、重活,但平日里却极少有机会被看见,遑论得到尊重,只有在出什么事的时候,他们才短暂地进入公众视野,而即便在此刻,他们往往仍是失语的。
我知道,那些说“危险的地方就别去”的,也有可能是在表达一种不抱希望的意识:这样的事发生太多次了,以至于很难期待能在制度层面改善,普通人只能尽量避险。
然而,如果只是这样,改变就真的很难到来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难道不是看见普通劳动者的处境、让他们的劳动条件得到安全保障吗?别让他们在艰苦劳作养家之余,还要自己去操心如何死里逃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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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实测开团:
留下和亲爱之人最珍贵的瞬间,才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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