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那年,她在日记本上写下一串城市名字。巴黎、纽约、柏林、维也纳、斯德哥尔摩、伦敦。
巴黎排在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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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见过埃菲尔铁塔,没走过香榭丽舍大街,只在书里读过。但那种渴望真实得像乡愁——对一个从未抵达的故乡的乡愁。
她还想去纽约过圣诞,在街头对陌生人说节日快乐,让自己成为某种更大事物的一部分。
每次这样想,耳边就会响起那些声音。"你是个女孩。""你以为你能去哪?""别痴心妄想了。"
她想当外科医生。起初是整形外科,但说实话,神经外科更让她着迷。人脑太奇妙了,复杂、神秘、无可替代。想到自己或许能治愈那样非凡的器官,她就感到一种确凿的意义。
她保护视力,白天读书,控制看手机的时间,拼命备考。成绩比预期更好时,那些声音又来了。
"你是个女孩。""你该结婚了。""当医生不适合你。""当护士就够了。"
十七岁,她开始写小说。主角叫迈克尔·克劳斯,住在南方村庄,父亲是红胡子农夫,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迈克尔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走路一瘸一拐,梦想成为老师,后来真的成了受人尊敬的农学家。
母亲撕掉了她的手稿,然后嘲笑她。"你不是作家。""你抄了别人的书。""去打扫房子,照顾你弟弟。"
但她在心里已经看见了伦敦的街道,春天的伦敦,她正在其中行走。
她没选择出生的环境,也很久不知道该如何逃离。她没能成为神经外科医生,没能成为作家。整整八年,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属于所有人,唯独不属于自己。
有人试图把她嫁给不爱的人,她拒绝了。慢慢地,她开始丢失自己的碎片。被不公平对待的次数多到数不清。母亲对她说,如果她不能——
(原文至此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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