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完全为虚构创作,地名人名虚构,请勿与现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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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程浩,记不记得你当年说过什么?”——沈月在一家面馆里拽住程浩衣领,要他把十六岁时丢下的那句狠话,原原本本兑现出来。
我那会儿正埋头吃面,热汤冒着白气,辣子呛得人眼睛发酸。她这一嗓子不算特别高,可偏偏比店里所有声音都更扎耳朵,像拿个钉子,照着我脑门“叮”地敲了一下。
我抬起头,半根面还挂在嘴边,愣了足足两秒,才认出来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沈月。
真是她。
十年过去,人还是那个人,可又不像当年那个坐在我旁边、写题比我还狠、吵架永远不肯先让步的姑娘了。她穿着一身黑色套装,头发盘得利利索索,脸上的妆一点不浮,整个人透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冷劲儿,像冰柜里刚拿出来的玻璃杯,碰一下都嫌凉。
我把面吸进嘴里,喉咙口发干,还是硬撑着回了句:“记得又怎么样?”
她没跟我废话,身子一俯,手已经拽住我衣领,力气大得吓人,差点把我从塑料凳上提起来。
“很好。”她盯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你说的,你来兑现。”
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
这事儿,十年了,还是没翻篇。
我叫程浩,二十八,活得不能说多差,但也确实没多出息。
在城南一家老国企上班,岗位说起来挺像样,技术员,实际上就是哪里出故障往哪儿补,电脑前坐半天,车间里跑半天,月初盼发工资,月底算着信用卡。饿不死,撑不着,和大多数人差不多。
我爸退休前是中学老师,我妈在社区医院干了一辈子护士,两口子老老实实过日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我赶紧结婚,好让他们在小区楼下遛弯的时候腰杆更直一点。
但我对结婚这事,一直提不起什么劲。
倒不是多清高,也不是心里藏着谁,说白了,就是麻了。上班、回家、网吧、睡觉,日子像一盘炒了三遍的剩菜,没坏,就是没味。相亲也去过几回,女孩子都挺正常,有文静的,有爱笑的,有说话很温和的,可一坐下,我脑子里就开始走神,想着晚上副本开没开,BOSS掉不掉装备。吃完饭,微信加了,过两天也就没了动静。
我妈骂我不争气,我也认。
那时候我真觉得,这辈子可能也就这样了。找个差不多的人过日子,或者干脆一个人混着,没什么大风大浪,也挺好。
可有些事吧,你以为过去了,其实只是藏着。平时不提,它跟死了一样安静,一旦有人拿手扒开,里面还是鲜的。
我跟沈月,就是这么回事。
高中那会儿,她是我同桌。
九十年代的教室,夏天热得要命,墙皮发黄,窗户边总糊着一层灰,吊扇一转,带起来的都是热风。书堆得比人高,黑板上写着高考倒计时,数字一天一天往下掉,谁看了都心慌。
我跟沈月都算尖子生,不过路数不一样。
我偏科得厉害,理科尤其是物理数学,做题喜欢钻空子,找最短那条路,脑子一转,答案就出来了。老师夸我灵,顺带着我自己也飘,说话就难听,年轻时候那股狂劲儿,压都压不住。
沈月不一样,她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稳。不是只会死做题,她是每一门都好,好的还很平均。语文作文能拿高分,英语发音也标准,理综更不用提,卷子拿到手,几乎挑不出短板。
更要命的是,她特别较真。
我做快了,她就跟着提速;我考高了,她下次就想反超;我上课被老师表扬,她放学能多做两套卷子。那股劲儿,说好听点叫要强,说难听点,真有点不服输到过头。
所以我们坐一块,基本没消停过。
她嫌我草稿纸乱得像鬼画符,我嫌她写字太工整像练字帖;她说我胳膊老越线,我说她翻书声音太响;她看不惯我老在课间拿随身听听歌,我笑她连歌词本都夹在英语书里,假装认真其实也在偷听。
吵多了,班里人都拿我们俩当乐子看。
有回晚自习停电,全班闷得不行,后排几个男生起哄,让我俩别高考了,干脆直接原地成亲,省得天天吵。我当时把一本习题册往后面一甩,骂了句滚。沈月更绝,头都没抬,冷冷一句:“他也配?”
全班笑翻了。
我气得半死,偏偏又拿她没办法。
其实现在回头看,那时候的我们,哪有那么大仇。无非就是太年轻,谁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谁也不愿意先低头。尤其高三,压力压得人一碰就炸,平时忍着的火,全往最熟的人身上撒。
真正把事情闹僵,是二模以后。
那次物理最后一道题特别偏,班里做出来的人没几个。我做出来了,沈月也做出来了,方法还不一样。老师第二天拿着两份卷子在班里讲,说一个思路巧,一个过程稳,让大家都学学。
老师本来是好意,可落到我跟沈月这儿,就成了导火索。
下课以后,她把卷子往我桌上一放,声音不大,但那股劲儿很冲:“你这个方法有问题,只是碰巧算对了而已。”
我一听就炸了。
“碰巧?”我笑了一声,“你看不懂就说看不懂,别硬往自己脸上贴金。”
她脸色一下沉下来:“我说的是事实。高考不是让你耍小聪明的地方。”
“哦,你那套照本宣科就是正路?写满一整页,感动阅卷老师?”
她盯着我,眼神跟刀子一样:“程浩,你这人最大的问题就是自以为是。”
本来她说我别的,我未必那么生气,可“自以为是”这四个字,正正好戳到我最受不了的地方。我那时候最看重的就是脑子快,最怕别人说我只是耍聪明、不扎实。
我脑子一热,什么难听捡什么说。
“那也比你好。”我站起来,声音一下高了,“整天绷着张脸,谁都欠你似的。你这么凶,这么犟,跟个男人婆有什么区别?我看以后谁敢娶你!我咒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教室里瞬间安静了。
真的是那种一秒钟全空下来的安静。
后排原本打闹的人停了,窗边说话的人也闭嘴了,连讲台边扫地的值日生都动作顿住。所有目光都落在沈月脸上。
她的脸白得厉害,像一下没了血色。眼圈红得特别快,可她偏偏咬着牙,一滴眼泪都没掉下来。
那种表情,我到现在都忘不了。
不是单纯的委屈,也不是只想哭,她是又羞又恨,还得硬撑着不肯倒。像有人当着全班的面,扯掉了她所有体面,而下手的人偏偏是我。
她一句都没回,直接收拾东西,去找班主任调座位。
从那天起,我们再没说过话。
后来高考,填志愿,上大学,各奔东西。我听人说她去了外地,学的是金融,再后来也有人说她家做生意,进了公司,反正消息零零碎碎,我没认真打听过。
刚开始那两年,我偶尔想起那次吵架,也不是完全没后悔。可人就是这样,年轻时候犯的错,总爱拿一句“年少轻狂”糊过去,好像只要时间够久,伤人的话也能自动失效。
我真以为,这辈子不会再碰见她了。
结果老天像故意找我算账一样,把她扔进了我常去的那家拉面馆。
她松开我的衣领以后,周围人都还在看。
我脸上挂不住,压着火说:“沈月,差不多得了。十年前一句气话,你记到现在?”
她站得笔直,连眼皮都没眨一下:“我不止记到现在,我还专门来找你。”
我看她这样,心里那点不安慢慢往上冒:“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拉过一把凳子,直接坐下,把包放在桌上,从里面抽出一份文件,推到我面前。
“跟我结婚。”
我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你说什么?”
“我说,跟我结婚。”她看着我,口气平得像在通知我明天降温,“现在除了你,我找不到更合适的人。”
我差点笑出声,可那笑怎么都带着点发虚:“你有病吧?你要结婚,外面男人死绝了?”
“别人不行。”她说,“只有你行。”
这话听着不像夸我,像判我刑。
我把文件翻开,上面确实是协议,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婚姻存续一年,期间配合她出席家庭及公司相关场合,一年后离婚,补偿款一百万,另有一套房产过户。
我盯着纸上那串数字,脑子嗡嗡响。
“你拿我当什么?演员?”
“你可以这么理解。”
“我凭什么答应?”
她看着我,忽然报出一串信息。
我在哪儿上班,住哪儿,父母叫什么,最近见了哪个相亲对象,连我平时最常去哪家网吧都知道。
我后背一下就凉了。
“程浩,”她声音很轻,可越轻越让人发毛,“你可以不答应,但我也可以让你知道,什么叫麻烦。”
我盯着她:“你威胁我?”
“是。”她答得很干脆,“因为我没时间了。”
说完这句,她把手机递给我。
屏幕上是一张病床照片,老人戴着呼吸机,闭着眼,旁边监护仪一闪一闪。那老人我不认识,可看沈月的表情,我大概猜到了。
“我爷爷。”她把手机收回去,终于有了一点情绪,“他快不行了。他立过遗嘱,我必须在二十八岁生日之前结婚,不然他那部分股份,就会落到我二叔手里。”
她停了一下,像是把后面的话在喉咙里压了压,才继续说:“我爸这些年身体不好,公司里很多事都是我顶着。要是股份真被他们拿走,我们这一支就彻底完了。我找过人,也试过别的办法,但都被搅黄了。只有你——你跟我过去有旧账,明面上却又八竿子打不着,最不容易被人提前盯上。”
她说这些的时候,脸还是冷的,可我能感觉出来,她不是装镇定,她是真被逼急了。
一个人只有走到没路的时候,才会翻出十年前的旧账,把仇人拉来当丈夫。
那天晚上我没怎么睡。
一百万不是小数,房子更不是。可比起钱,我更怕她真去找我爸妈。老两口要是知道我高中说过那种话,先不说别的,脸上绝对挂不住。我妈那人最爱念叨“做人要厚道”,她能把我耳朵磨出茧来。
还有一点,我虽然嘴硬,但也知道自己当年确实混蛋。沈月要是纯为了报复我,我说不定转身就跑了。偏偏她不是,她是在求生。
第二天一早,我给她发消息:我答应,但你别去打扰我家里人。
她回得很快:可以。
三天后,我们去了民政局。
领证那天我全程都像踩在棉花上。工作人员让靠近点,我和沈月肩膀挨了一下,谁都没看谁。相机咔嚓一声,红本子就出来了。
我直到把结婚证拿在手里,还是有种特别离谱的感觉。
我居然跟沈月结婚了。
不是谈恋爱,不是复合,不是什么久别重逢旧情复燃,就是赤裸裸一场交易。她要股份,我要安稳,外加一笔钱。谁听了都得说一句荒唐。
可荒唐归荒唐,日子还是得过。
她让我搬去她住的地方,是市中心一套大平层,装修得像杂志封面,干净得过分,连茶几边角都看不见一点灰。我拎着行李进去的时候,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怕给地板踩脏了。
第一顿饭是阿姨提前做好放着的,我坐那儿吃,沈月在旁边看文件,头都不抬。屋里安静得只剩我筷子碰碗的声音,弄得我连嚼菜都放轻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只是开始。
沈月生活习惯特别严。
毛巾分区,杯子分色,衣服按材质和季节挂,连冰箱里的水果都分门别类。我这种一个人糙惯了的,跟她住一起,头半个月简直像误入军营。
我把钥匙随手扔玄关柜上,她能拿起来放回收纳盒;我洗完澡不把地上水擦干,她就站在门口皱眉;最夸张的是有一回我吃完夜宵,把泡面碗放水槽里没洗,第二天一早她看见,脸色难看得像我在她客厅里埋了地雷。
“程浩。”她指着那只碗,“你这是在养菌吗?”
我也烦:“就一个碗,能怎么样?”
“能怎么样?”她气笑了,“你知不知道油污放一夜会——”
“停。”我赶紧抬手,“别跟我讲课,我头疼。”
她盯着我半天,最后冷冷来一句:“果然,十年过去,你的生活能力依旧感人。”
我嘴一快,也回她:“那也比你好,活得跟消毒柜成精似的。”
说完我就后悔了。
因为她脸色立马沉了。
我以为又要开战,结果她没吵,只是转身回房,把门关上了。那天晚上我们都没说话,气氛僵得跟冬天结了冰的河面一样。
可奇怪的是,过几天我下班回来,发现厨房里多了几个标签盒,上面写着“程浩专用零食”“程浩常用药”“程浩泡面锅”。字写得端端正正,还真给我腾了块地方。
我看着那些盒子,突然有点想笑。
这女人嘴上嫌弃,手上倒没停。
我跟她之间,关系就是在这种别扭里一点点变的。
她需要我陪着去见家里人,去公司露面,堵她二叔的嘴。我一开始纯配合演戏,时间长了,倒也真摸出点门道。
沈月她二叔叫沈国安,笑起来像个慈眉善目的长辈,可那双眼睛不老实,转得飞快,看人总像在算账。第一次见我,他就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笑着说:“小程啊,听说你跟月月是高中同学?以前怎么从没听她提起?”
我也不是吃素的,立马接上:“因为以前关系差,差得很。她嫌我幼稚,我嫌她脾气大,谁都不愿意提谁。后来绕了一圈,反倒碰上了。”
这话半真半假,最不容易露馅。
旁边几个长辈一听,反而来了兴趣,觉得年轻人这样才像有故事。沈月面上没什么反应,桌子底下却轻轻踢了我一下,算是提醒我别说太多。我没理她,接着编,说她高中就老爱管我学习,现在结婚了还管我喝冰水。
长辈们哈哈大笑,气氛一下松了。
从那顿饭开始,我们这对临时夫妻,算真正绑到一块了。
人一旦并肩干过事,很多东西就会悄悄变味。
我慢慢看见了沈月的另一面。
她不是天生就强硬,是被逼出来的。公司里开会,别人话里藏刀,她得装听不懂,再笑着捅回去;家里长辈句句试探,她得面不改色;外头风言风语多了,她一个字都不能往心里带,不然早就垮了。
有天晚上我起夜,看见书房还亮着灯。她趴在桌上睡着了,电脑还开着,旁边散着几份文件,手边是半盒吃剩的巧克力。那一瞬间,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白天那个说一不二的沈总,更像高中晚自习熬太晚,做题做到眼睛发直的沈月。
我站门口看了会儿,最后还是回屋拿了条毯子给她盖上。
她第二天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餐桌上把我爱吃的煎蛋多放了一个。
这种小事多了,心就没法一直硬着。
再后来,轮到她生病。
那次她肠胃炎犯了,半夜疼得脸都白了,额头全是汗。我被她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吓一跳。她平时再强,病起来也只是个人,站都站不稳。
我没多想,套件外套就把她往医院送。
挂号、缴费、拿药、陪输液,来回折腾到凌晨四点。她靠在椅子上,闭着眼,整个人没精神。我去自动贩卖机给她买热水的时候,她忽然低声说:“程浩。”
“嗯?”
“谢谢。”
这句谢谢,比她平时那些冷冰冰的安排顺耳多了。
我摆摆手:“别客气,谁让咱俩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她睁开眼看了我一下,竟然笑了。
笑得很淡,可真好看。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看她的眼神,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提起沈月,我第一反应是烦,是犟,是不好惹。可后来,我下班路上看到一家甜品店新出巧克力蛋糕,会想她爱不爱吃;她开会回来晚,我听见门响,会下意识起身去看;她坐在沙发上揉眉心,我甚至会想,她今天是不是又被谁气着了。
这就不太妙了。
因为协议夫妻最怕的,不是演不好,而是演着演着,真信了。
沈老爷子还是走了。
葬礼那几天,家里公司两头乱。沈国安那边动作很快,仗着老爷子刚走,想趁乱把事情定下来。董事会前夕,沈月几乎没怎么睡,眼下乌青特别明显,脸也瘦了一圈。
那天夜里,她一个人在客厅坐着,灯没开,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我端了杯热牛奶过去,递给她。
她看着我,半天才接过去:“我以前特别怕输。”
“现在呢?”
“现在不是怕输,是输不起。”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可我听得心里一沉。
很多人以为有钱人的烦恼离普通人很远,其实真到那一步,都是一个样。无非是守的东西不同,有人守饭碗,有人守公司,可被逼到墙角时,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谁都一样。
董事会那天,我跟她一起去的。
我原本只打算做个背景板,站她旁边,证明一下合法丈夫身份就行。结果沈国安话里话外一直拿“婚姻真实性”做文章,说得阴阳怪气,摆明了想把我们这张证都说成假的。
我那火一下上来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自己能损,别人不能碰。沈月再怎么威胁过我,再怎么跟我签协议,那也是我们的事,轮不到别人当众踩她。
我当场接了话,先说我跟沈月认识很多年,只是以前都嘴硬,谁也不肯先低头,后来重逢才发现还放不下。接着又把账户里那笔钱当成个人资产支持声明,表示愿意无条件站在她这边。
那群董事精得很,未必全信,可态度一摆出来,风向就变了。
毕竟一个男人愿意把钱和脸面都押在她身上,旁人就算再怀疑,也得掂量掂量。
那场会最后算是稳住了。
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沈月一直没说话。直到上车,她系安全带的手停了停,忽然转头看我:“刚才那些话,你提前没跟我对过。”
“临场发挥。”我把车发动起来,“怎么样,还行吧?”
她看了我一会儿,轻轻“嗯”了一声。
可我分明看见,她眼里有点红。
那天晚上,我们在家开了瓶酒。
喝到后面,人就松了。以前很多不肯说的话,借着酒劲也容易出口。
我先开的口。
“沈月,当年那句话,对不起。”
她靠在沙发上,手里捏着杯子,安静了很久,才说:“我那时候恨过你,是真的恨。不是因为那句嫁不出去,是因为你明知道我最在乎什么,还偏偏往那儿捅。”
我心口像被针扎了一下。
她继续说:“不过后来想想,我也不无辜。我那时候太想赢了,谁挡我,我都不让。你会跟我吵成那样,也不全是你的问题。”
我苦笑:“你这是在安慰我?”
“不是。”她抬眼看我,“只是我现在不想再骗自己了。”
酒喝多了,人容易冲动,也容易诚实。
我看着她,突然问:“你有没有想过,一年以后怎么办?”
她指尖一顿。
“按协议,离婚。”
“离了以后呢?”
“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她说得很平静,可我听着心里堵得慌。
那一晚,我们谁都没再往下说。可从那之后,气氛就变了。明明什么都没挑破,但很多东西已经明摆着放在那儿了,躲都躲不开。
一年时间过得很快。
快到我有时候一抬头,会忘了这是场有期限的婚姻。
我习惯了她在客厅办公的样子,习惯了她嫌我拖鞋乱丢,习惯了她喝咖啡不加糖,习惯了她生气时抿嘴的小动作,也习惯了每天回家看见门口那盏灯亮着。
这种习惯最要命。
因为它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日子本来就该一直过下去。
可协议不会因为人习惯了就自动作废。
到期那天还是来了。
沈月提前把离婚协议准备好了,连银行卡都放进文件袋里。她叫我去书房时,我一看见桌上的东西,心里就明白了。
她语气很稳:“明天去把手续办了吧。拖着也没意义。”
我没接话,只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们开车去了民政局。
一路上车里安静得厉害。广播里放着什么老歌,我没认真听。红灯停下的时候,我侧头看了她一眼,她望着窗外,脸色很平静,可手一直攥着包带。
到了地方,她把离婚协议递给我。
“签吧。”她说,“之前答应你的,一样不少。”
我低头看着那几页纸,忽然就笑了。
她皱眉:“你笑什么?”
我把文件合上,放回她腿上:“不签。”
她怔住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不离。”
她脸色一下变了,像是完全没料到我会来这一出:“程浩,你别在这时候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看着她,“我认真得很。”
她沉默两秒,声音低下来:“是补偿不够?如果你觉得——”
“跟钱没关系。”我打断她,“你能不能别一有事就先算账?”
她一下不说话了。
我也不想绕,索性把话挑明:“沈月,我以前觉得你找我结婚,是拿我来救急。后来我发现,你这人虽然脾气臭、要求多、说话还噎人,但我居然慢慢习惯了。习惯到今天真让我跟你离,我不乐意。”
她看着我,眼里明显有了慌乱。
我继续说:“你不是总抓着我高中那句话不放吗?行,我认。那句话是我说的,我负责。”
她嘴唇动了动:“你想怎么负责?”
我凑过去一点,忍不住笑了:“我当年说的是,咒你一辈子嫁不出去。可你现在已经嫁出去了,还嫁给我了。严格来说,这话只兑现了一半。”
她愣住,像没反应过来。
我看着她,一字一句说:“所以后半辈子,你还得继续嫁着。最好别换人,就这么一直嫁给我,省得我食言。”
话音刚落,她眼圈就红了。
我见过她很多次强撑的样子,见过她冷脸,见过她发火,见过她装得刀枪不入,可很少见她这样。她像是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了,眼泪一下掉下来,又笑又气地捶我肩膀。
“程浩,你还是这么讨厌。”
我抓住她的手,没松开。
“讨厌也没办法。”我说,“证都领了,人也住一起了,想退货晚了。”
她低着头,眼泪往下掉,嘴角却是弯着的。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声问我:“那如果我脾气一直这么差呢?”
“那我就继续挨着。”
“如果我以后比现在还忙,还顾不上家呢?”
“那我学做饭,争取别把厨房点了。”
“如果哪天你又后悔了呢?”
我看着她,认真得连自己都觉得不像平时的我:“我后悔过十六岁那天说出口的话,也后悔过十年里没跟你道歉。但从你在面馆里拽住我开始,到现在,我唯一没后悔的,就是答应跟你结婚。”
她不说话了。
然后下一秒,她忽然扑过来抱住了我。
抱得很紧。
民政局门口人来人往,有刚结婚的小年轻,也有来办离婚的中年夫妻,谁都忙着自己的事。可那一瞬间,我只听见自己心跳,扑通扑通,吵得厉害。
我抬手回抱住她,鼻尖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突然觉得这一年像做梦。
一个十六岁时口无遮拦的少年,一句伤人的狠话,兜兜转转十年,最后居然真把自己绕进去了。
挺离谱。
可又莫名其妙,挺对。
那天我们到底也没进去办手续。
车子开走的时候,阳光正好,照得挡风玻璃一片亮。我握着方向盘,沈月坐在副驾,眼睛还有点红,偏偏又装作没事人一样问我中午吃什么。
我说吃面吧。
她扭头看我:“故意的是吧?”
我笑:“那家拉面馆?”
她白我一眼,嘴角却压不住:“你敢去试试。”
我说不试了,万一你再当众拽我衣领,我这张老脸真没地方放。
她哼了一声:“那要看你表现。”
我看她那副样子,忍不住笑出声。
说来也怪,人这一辈子,好像总要绕很多弯,吃很多亏,犯很多蠢,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要是十六岁的我听说将来会娶沈月,估计能把桌子拍烂,说打死都不可能。可二十八岁的我坐在车里,看着她把头发别到耳后,再想想以后每天睁眼都能看见这张脸,居然觉得心里很踏实。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踏实,是柴米油盐、拌嘴斗气、半夜送医院、早上一起赶时间的踏实。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终于明白。
有些话,说出口的时候像刀,收回来很难;有些人,错过了本来是一辈子的遗憾;可命运这玩意儿,也确实说不清。它有时候坏得要命,专挑你最狼狈的时候下手,有时候又像存了点好心,绕一大圈,把你欠的人重新送到你面前,让你还有机会补。
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跟沈月吵,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哪天嫌我拖鞋还是摆不整齐。多半会,毕竟她是沈月,我是程浩,我们俩只要凑一块,天生就不可能完全消停。
不过没关系。
吵就吵,闹就闹,日子长着呢。
反正这回,我不打算再把她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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