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末年,李自成兵临北京城下。守城军尚枵腹,司饷官犹索常例,不时给饷。城破在即,索贿的手从未停下。
这不是个别人的贪婪,是整个官场的呼吸方式。当内阁首辅到司饷官都在收取常例钱,当新科进士上任第一件事是还京债,当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离京有别敬,当金帛藏于书帕之中、贿赂冠以文雅之名——贪,就不再是罪。它是例,是礼,是规矩,是生存。
人人贪,便无人贪。腐败的“去罪化”,不是从道德开始的,是从制度开始的。
一
先看“常例钱”。
明代官场,常例钱无处不在。嘉靖年间,孙懋弹劾仓场户部尚书,称其“惟务私交,常例倍增,仓储日耗”。崇祯末年,雷縯祚疏奏督师陈志完:“中枢主计请饷,必馈常例。天下共知他乾没更无算。”北京城情势危急,守城军尚枵腹,司饷官犹索常例不时给——国将亡,常例不可亡。
常例钱之可怕,不在于数额,而在于它的“普遍性”。从内阁首辅到一般有司官员,从京师到留都,人人索取,人人缴纳。南京刑科给事中张永明奏称:“大小衙门,亦各有积年皂隶,盱睢桀骜,循习成风,以抑勒贱买为旧规,以需索打点为常例,虽禁之而不能止。”
当所有人都收,收就不再是贪,是“例”。例是前人定的,后人只需“循习”。个体的道德选择,被集体的惯例消解。一个官员第一次收常例钱时或许手抖,第一百次时已经麻木,第一千次时,他会觉得不收才是怪事——别人都收,我不收,我如何同僚共处?如何上下打点?如何在官场呼吸?
这就是追问的第一层:当常例钱从内阁首辅到司饷官层层贯通,为何“收”反而比“不收”更符合官场逻辑?从崇祯末年“守城军尚枵腹,司饷官犹索常例”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腐败的去罪化第一步,是把“罪”变成“例”。例是时间沉淀的,罪是道德判断的;当时间足够长,罪就被沉淀掉了。
你有没有见过,一种规矩,规矩到连“规矩”本身都成了最坚固的护身符?
二
常例钱之上,还有京债。
明代新科进士在京候选,多有借贷者,“或罄箧以用,或重利以借,或謟求于富贵大贾,或干谒于豪室权门,必求充所用然后已”。万历十六年,御史俞咨禹报称,这些债官“一出官郡邑,则举揭债之商贾、权豪已接踵而券取矣。手足无措,志气不扬。始为抵债之谋,继为肥家之计。日甚一日,恬不知耻”。
崇祯帝曾慨叹:“近闻选官动借京债若干,一到任所,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这样怎的有好官,肯爱百姓。”
京债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把“贪”从道德问题变成了算术问题。一个官员上任前已经负债数百甚至数千两,上任后第一件事不是治民,是还债。债从何来?从火耗来,从常例来,从陋规来。他不贪,就还不了债;还不了债,就保不住官位;保不住官位,就还不了更多债。这是一个死循环,而进入循环的那一刻,贪就不再是选择,是宿命。
这就是追问的第二层:当京债把新官逼到“上任即负债”的境地,贪如何从“道德堕落”变成“生存算术”?从俞咨禹奏报与崇祯慨叹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的第二步,是把“恶”变成“不得不”。当制度先把人推下水,再骂湿身者不洁,湿身者反而有了理直气壮的理由。
你有没有察觉,一笔债,债到连“还债”本身都成了鱼肉百姓的通行证时,借债的人反而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三
但赤裸裸的索要,终究不好看。于是有了“名”。
明代官场有“书帕”。起初是文人以书、帕为礼,风雅往来;后来金帛藏于书帕之中,成为 covert bribery。陈显川、吴争春的研究指出,书帕“不仅被法律默许容忍,还通过礼制惯例伪装利益交换的本质”,使“礼法合谋”成为体制性腐败的典型。
清代继承了这套逻辑,且更加精致。外官对京官,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离京有“别敬”。冯桂芬言:“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张集馨就任陕西粮道、河南布政使时,致送军机大臣、六部尚书、侍郎等各级京官及同年世好“别敬”银各万余两。数额以八两为起点,三百两封顶,致函时用“梅花诗”暗指数目——“四十贤人”代表四十两,“毛诗一部”代表三百两。
当贿赂有了文雅名目,腐败就从“脏”变成了“礼”。冰敬是“消暑”,炭敬是“御寒”,别敬是“惜别”。书帕是“雅好”,常例是“成例”。没有人觉得自己在行贿,他们觉得自己在“走礼”;没有人觉得自己在受贿,他们觉得自己在“受敬”。名一变,心就安了。去罪化的第三步,是语言的重构——把“贪”字从词典里轻轻擦掉,换上“敬”“例”“礼”“帕”。
这就是追问的第三层:为何给贿赂起一个漂亮名字,就能让行贿受贿双方都心安理得?从明代书帕“礼法合谋”到清代冰炭敬“梅花诗”暗指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的核心机制是语言的置换。当“贪”这个字从日常用语中消失,罪感就失去了附着点。
你有没有体会,一个字,换到连“换字”本身都成了集体默契时,作恶的人反而觉得自己很有文化?
四
当所有人都贪,不贪就成了异类。
海瑞在淳安知县任上,废除常规“炭敬”“冰敬”等陋规,严格按《大明律》征收赋税。他拒跪上司,得名“海笔架”。总督胡宗宪之子路过淳安,因驿站招待不周鞭笞驿吏,海瑞将其当作假冒官员,没收巨额钱财并上报。鄢懋卿巡视两浙盐政,海瑞高声宣言县衙狭小不能容纳车马,鄢懋卿只能忍气吞声离开。
海瑞巡抚应天时,劣迹官员大多自动离职。他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将矛头指向已退休的前任首辅徐阶。百姓称他为“海青天”,官场视他如寇仇。高拱任首辅后,将海瑞从应天巡抚发配到南京户部任闲职。张居正上位,干脆不起用他。
海瑞的清白,在浑浊的官场里是一种罪过。当浑浊成为常态,清白就是异端。他不收常例,让收常例的人显得可耻;他不欠京债,让欠债的人显得无能;他不送冰炭敬,让送礼的人显得下作。他的存在,是对整个去罪化机制的否定。而否定集体默契的人,必然被集体排斥。不是皇帝不喜欢他,是整个官场容不下一个“不收”的活证据。
这就是追问的第四层:当海瑞废除陋规、退田还民,为何官场视他如寇仇,连皇帝也只好将他闲置?从海瑞“海笔架”之名到高拱、张居正相继弃用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的第四步,是逆淘汰——把不收的人清除出去,让收成为唯一可生存的形态。
你有没有憬悟,一种干净,干净到连“干净”本身都成了对浑浊世界的控诉时,干净的人反而成了最该被沉默的?
五
但官员为何必须收?
明代官俸之薄,古今罕见。永乐时双流知县孔友谅说:“国朝制俸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天顺间李贤说:“俸禄所以养廉也,今在朝官员,皆实关俸米一石,以一身计之,其日用之资不过十日,况其父母妻子乎?臣以为欲其无贪,不可得也!”
崇祯时韩一良说得更直白:“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德廉?俸薪几何,上司都取,过客有书仪,考满、朝觐之费,无虑数千金。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明宣宗见到朝臣生活窘困之状时,不得不承认本朝俸薄,“难以养家糊口,清正廉洁者往往困于饥寒”。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精妙之处:它把官员逼到“不贪即死”的墙角,然后再用剥皮实草惩罚他们的求生。低俸制不是疏忽,是设计——它知道官员活不下去,它默许官员从别处找补,它把“找补”变成集体默契,然后再用反贪的刀偶尔砍几个替罪羊。替罪羊砍得越多,制度越安全;制度越安全,越不改;越不改,越人人贪。
这就是追问的第五层:当制度设计的俸禄不足以养家糊口,为何皇帝一边骂贪官,一边把官员逼到“不贪即死”的墙角?从孔友谅、李贤、韩一良关于俸薄的论述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的第五步,是把“贪”变成“求生”。当生存与道德二选一,大多数人会选择生存,然后给生存找一个道德借口。
你有没有警觉,一种俸禄,薄到连“薄俸”本身都成了逼人为恶的机关时,作恶的人反而觉得自己是被逼无奈?
六
胥吏的处境,比官员更赤裸。
明代谢肇淍将“天下吏治不振”归结于文牍繁冗,导致胥吏之权益重,官场上下务虚文而无实政,“从来仕宦法网之密,无如本朝者……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不敢分毫踰越”。清代人称:“本朝大弊,只三字,曰例吏利。”胥吏通过熟悉律例而营私舞弊,来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胥吏不拿国家俸禄,或俸禄微薄到可以忽略。他们的收入,全靠陋规。乾隆帝曾下谕痛斥:审判案件时,“故有讼狱尚未审结,而耗财于若辈之手”;征收粮食时,“额粮未收纳,而浮费于催征,中饱于蠹胥,已十去二三矣”。胥吏的浮收、勒索、讹诈,不是道德败坏,是生存必需。他们不是在“贪”,是在“领工资”——只是这份工资没有写在律令里,写在惯例中。
当盘剥成为唯一收入来源,律法只能默认。因为一旦真的禁绝陋规,胥吏就会饿死,衙门就会停摆,帝国就会瘫痪。所以历代皇帝一边下诏“禁革”,一边默许“相沿成习”。禁革是表演给天下看的,默许是维持系统运转的。
这就是追问的第六层:当胥吏不拿俸禄、全靠陋规生存,为何历代皇帝一边下诏禁革,一边默许相沿成习?从谢肇淍“胥曹之所奉行者,不过已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与乾隆帝痛斥胥吏中饱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的第六步,是把“贪”变成“职”。胥吏不是在犯罪,是在完成岗位职责——只是这份职责的报酬,由被盘剥者支付。
你有没有沉思,一种职业,做到连“职业”本身都靠非法收入维持时,非法反而成了维持帝国运转的合法润滑剂?
七
所以,积弊成惯例,贪腐便不再是罪过,只剩生存。
这不是道德的溃败,是制度的默认配置。从常例钱到京债,从书帕到冰炭敬,从海瑞被弃用到低俸制逼人为恶,从胥吏的“例吏利”到皇帝的默许——每一步都在把“罪”转换成“例”,把“恶”转换成“礼”,把“贪”转换成“求生”,把“脏”转换成“敬”。
当所有人都参与,个体就不需要为选择负责;当所有人都沉默,沉默就不再是共谋,是空气;当所有人都伸手,伸手就不再是偷,是领。去罪化的最高境界,不是让法律消失,是让“罪”这个字从日常词典里彻底消失——没有人觉得自己在犯罪,因为没有人记得“不犯罪”是什么样子。
海瑞死后,箱中只有俸金八两。王用汲大哭而去。
他哭的不是海瑞。
是那个把“贪”字从词典里删掉、人人皆净而无财用的时代。
这就是追问的第七层:当腐败的去罪化完成到“人人皆净而无财用”的地步,为何连朱元璋的剥皮实草都无能为力?从海瑞八两俸金与“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的史料切入,你会发现去罪化不是病变,是生理;不是意外,是设计;不是道德的堕落,是制度的默认配置。
你有没有顿悟,一种默认,默到连“默认”本身都成了权力最精致的保养术时,所有人都成了制度的零件,连“罪”这个字都生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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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教育大小事》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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