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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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

极大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1日

海门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通过严厉惩戒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守护群众“头顶安全”

今年4月2日清晨,海门包场镇某住宅小区内,张某酒后与女友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张某不顾女友劝阻,从7楼厨房窗口向小区人行通道抛掷菜刀、水果刀、锅碗瓢盆等10余件厨房用品。这些危险物品径直坠落,险些砸中小区保洁人员、晨练居民及周边停放车辆,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事发后,面对物业工作人员的上门询问,尚未醒酒、仍处于冲动状态的张某拒不承认,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才投案自首。

庭审中,杜开林结合案件事实,对张某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阐明高空抛物行为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张某深刻反思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错误行为,当庭认罪悔罪。

最终,海门法院当庭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宪法高空抛物,三重责任难逃

很多人误以为随手扔个东西只是小事,殊不知,高空抛物早已不是无关痛痒的“陋习”,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造成损害,必须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情节危险,直接受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危险的,可处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上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是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抛物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在此,海门法院郑重提醒:每一位公民都应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遇到矛盾纠纷时,保持冷静克制,通过合理方式沟通解决,切勿采取极端手段发泄情绪。如发现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物业、社区或公安机关反映,共同抵制高空抛物,守护平安家园。

文:通讯员 孙浩然 赵誉博 南通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玮丽

编辑:王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