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4日早晨,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室接到东陵分局的报告:“李相公社白李大队47岁的男社员孙维祯于今晨3时左右被杀害,尸体扔进该村的小水库里,请市局派人勘查现场……

10分钟后,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方奎带着法医李贤俊、徐功伟和两名侦查员乘坐一辆北京212型吉普车冲出市局大院,往李相公社飞驰而去。直到中午的时候,吉普车在白李大队村北的小水库边停下,东陵分局刑警队的刑警和李相公社书记、革委会主任、公安特派员、治保主任都已经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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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2吉普车

现场已经被民兵封锁起来,围观的人群都被隔离到小水库周围,死者孙维祯尸体已经被捞了上来摆放在小水库边上,在尸体身边有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少女正在撕心裂肺的哭泣着,她们显然是孙维祯的妻子和女儿。

陈方奎、李贤俊等人在警戒线外下了车后徒步走向水库边的尸体所在位置,沿途听到了围观的群众的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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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的民警所穿的是如图所示的66式警服

看,把人绑起来推进水里,还有个活?

看样子像图财害命,不然翻兜干什么!

唉!一条人命呀……孙维桢这回可完了,扔下老婆孩子……

死者孙维祯的尸体仰面躺在小水库边,他衣着整齐,头戴解放帽、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双脚也被捆绑,外衣的衣兜和外裤的裤兜都被外翻出来,里面穿的线衣纽扣附近有新鲜的撕裂,看样子是被人搜身、捆绑后丢进小水库里的。

发现尸体的是白李大队的两位社员,他们表示: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们途经小水库时忽然听见堤边有人高呼“救命”,因为天还很黑,他们没有胆子靠近,于是就一路小跑回到村里,找来大队干部和民兵来到小水库边查看,发现孙维祯双手双脚都被捆绑着躺在离堤边不远的水里,众人立即七手八脚的将他给捞了上来,但捞上来的时候孙维祯已经没了呼吸,经赤脚医生检查后宣布: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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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赤脚医生

李贤俊随即开始对孙维祯的尸体进行尸检:口鼻腔有蕈形泡沫;嘴里有泥沙;牵动尸体嘴里就有水流出;皮肤呈苍白色,起鸡皮疙瘩,尸斑呈淡红色,手掌和指甲缝里有泥沙,这些都符合生前落水的特征,说明孙维祯的确是溺死在水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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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勘察现场的民警

李贤俊随后又对孙维祯尸体上的绳子捆绑方式和结扣方式进行了观察,发现:死者的双手连同躯干被同一根麻绳绑在一起,结扣在左上臂外侧,捆绑后死者无法依靠自己的双手够到。捆绑上身的绳子扭成一团,当中伸出一条绳子到下身捆绑左右小腿,在小腿的外侧结了一个死结。

在白李大队的小学教室内,陈方奎副大队长主持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孙维祯的死因进行讨论。

讨论开始,众人首先统一了意见:孙维祯是生前入水、溺死水中。但是对孙维祯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有意见分歧,大部分人普遍认为是他杀,理由是虽然投水自杀者不乏将自己捆绑、坠石等案例,但孙维祯两上肢捆绑的结扣在左上臂的外侧,最后的结扣在左小腿的外侧,他的双手又倒背捆绑在后面,那两个结扣是他自己的力量所不能完成的,一定是外力所为。另外他身上的衣兜和裤兜全部外翻,是典型的被抢劫迹象。再说如果是自杀的话孙维祯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喊“救命”呢?

更重要的是,从群众走访结果来看,孙维祯在之前的生活举止正常,没有任何自杀的思想动机。所以认定是他杀这一条非常有道理。

但负责尸检的法医李贤俊则说出了震惊四座的观点:“死者不是他杀,也不是自杀。

面对众人惊讶和怀疑的目光,李贤俊慢条斯理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死者身上没有任何损伤。如果是被人捆绑他能不作一点挣扎吗?当然他也可能受到了犯罪分子的威胁,但即便是被人威胁,身上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儿挣扎的迹象,现场上也没有一点儿搏斗的痕迹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另外,我看绳子捆绑得比较整齐,不是匆匆忙忙绑的,看得出有充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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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李贤俊法医(右)

说到这里立即有人提出疑问:“可是死者左上臂外侧的那个结扣,还有小腿左侧的最后一个结扣又怎么解释呢?他自己在双上肢被绑于身后的情况下,两只手是够不到那些结扣的。

这正是死者迷惑人们的地方,那两个结扣他自己可以完成。”李贤俊非常淡定地喝了一大口水后继续说:“那两个结扣他自己是可以完成的。他先将绳子结成环形套扣套在头上,然后借用身体的动作使它从上往下移动,移到胳膊肘那里。然后坐下来用绳子的另一头捆双腿,而那已被捆绑的双臂仍然可以在小腿左侧结扣。还有,他的两只手腕上的绳子并不是紧紧地勒住,而是两只手交叉着伸进比较松的绳套里,这也是自缚的一个特征。

眼看着众人的目光依然是将信将疑,于是陈方奎示意李贤俊给大家做个实验。

李贤俊点点头,然后让人拿来一条麻绳,按照自己方才所说的做法一步一步地将自己的双臂和双腿捆绑了起来,其捆绑方式和结扣方式和死者身上的绳子捆绑方式完全一样。

众人看得目瞪口呆,表示开了眼了!

陈方奎副大队长随即给李贤俊法医送上一记“神助攻”:“如果是他杀的话,都弄到绳子了干嘛不直接勒死后丢水库里,这样死者也出不了声,干嘛要费那功夫把人捆起来呢?

众人纷纷点头,有道理!

可是,否定了他杀的可能,死者又没有自杀的动机,那么时年47岁、上有老下有小的孙维祯为什么会溺死在小水库里?两个社员听到孙维祯喊“救命”又是怎么一回事?

陈方奎副大队长命令手下的侦查员深入白李大队,针对孙维祯的社会关系进行摸排,结果得知孙维祯在村里是有名的“热心肠”,喜欢帮其他社员搞采买,赚“车马费”获利。孙维祯死前,村里有三户人家委托他买木材,并已经将买木材的钱交给了孙维祯。当得知孙维祯的死讯后,这三家唉声叹气,曾聚在一起讨论“对策”,但也没讨论出什么结果。

于是,陈方奎副大队长传唤了这三家人,终于搞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这三家社员家办喜事,要盖新房需要一批木材。孙维祯得知后主动上门毛遂自荐,对他们表示:“我在市里有人,买木材容易,又好又便宜。

三家社员大喜过望,总共交给了孙维祯350元的购木材款,孙维祯拍着胸脯表示:“等好消息吧”。

然而过了半个月都没有半点音讯,三家社员沉不住气,于案发前一天也就是5月3日下午找到孙维祯说:“没有木材就把钱退回来!

孙维祯却依然拍着胸脯表示:“这事我已经联系好了,明天就去沈阳开票。你们准备车吧,明早5点就出发!

三家社员于是兴冲冲地回家准备拉木材的车了,但没想到第二天就得知孙维祯淹死在小水库了。

完了!他这人一死,我们向谁要钱去?

唉,当初真不该把钱交给他!

孙维祯的妻子反映:“头天吃完晚饭,当家的(指孙维祯)说:‘木材票开好了,明早我到大队看车去……’今天不到3点,天还没亮他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带钱了吗?”陈方奎副大队长问道——

带没带钱他没讲,我不知道……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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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清点物证的民警

另一边,徐功伟法医也没闲着,而是在反复验看那条捆绑孙维祯的绳子,结果在绳子的一端的麻线中发现了一块2寸来长的白布条,上面用钢笔清晰的写着:孙维祯的名字。经孙维祯的妻子和女儿辨认这绳子就是自家的绳子,布条上的字迹就是孙维祯的笔迹。

孙维祯的女儿说:“这是我爸爸写的。前些日子放映队来生产大队放映电影,需要绳子拽银幕,要借我家的绳子用。我爸爸怕把绳子弄混了,在里面夹进这么个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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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放映电影

所以,捆绑孙维祯的麻绳正是孙维祯自己家的。

另外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孙维祯还有一个非常不好的“爱好”——赌博,手中的闲钱基本就丢在赌桌上了,一个多星期前他接连输掉了300多元,和他从三家社员手中拿到购买木材款正好是“前后脚”。结合他迟迟不能买到木材这一事实,说明购木材款已经被他输在了赌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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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赌博

技术人员在复勘现场的时候,发现在小水库堤岸到水边的坡道上留有一道物体滚动留下的痕迹。

根据现有调查结果,李贤俊在分析会上点出了孙维祯的死因:“他想编造一个路劫案,这样他就可以对那三家社员说:买木材的钱被人抢去了,木材买不成了,钱也不能退了。

可是他没想到小水库堤岸有坡度,天黑他看不清地面情况,再加上全身捆绑后行动很不灵活,脚一滑滚到水里去了,所以他才会大声的呼救,但是这黑灯瞎火的又有谁来救他呢?结果弄巧成拙把自己的命给断送了,也算是自食恶果,在小水库堤岸到水边的那道物体滚动的痕迹就是孙维祯在人世间‘走’过的最后一段路程。

所以,孙维祯既非他杀,也非自杀,而是死于意外。

这个结论得到案情分析会现场的所有人的认可,在向社员们公布后,白李大队的干部群众以及孙维祯的家属都表示信服。

在交给市局的结案报告上附着李贤俊和徐功伟共同签署的法医鉴定书:“孙维祯系自缚手、脚,溺水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