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车私自加装遮阳伞

看似便利,实则凶险重重

这类改装装置会干扰行车平衡、遮挡视线

俨然成为道路上的安全隐患

近期,福清公安交警启动全城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两轮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行为

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福清公安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发力,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行动期间,福清公安交警坚持“科学布局、精准打击”原则,结合城区交通流量特点,在城区主干道、国省道等重点路段,以及商场、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针对过往存在加装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果断拦截。对发现的非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的工作标准,对违法装置现场强制拆除、收缴,及时从源头清除了这些行驶在路面上的“隐形炸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执勤民辅警不仅在整治过程中当起“安全讲师”,还深入社区、公园、店面等群众聚集处,向过往驾驶人和周边群众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许多驾驶人对加装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误以为加装伞具能起到挡风御寒、遮阳挡雨作用的情况,民警细致剖析了非法改装带来的诸多风险,通过普法教育和真实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到它的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拆除一把伞到唤醒安全意识,这种以“教育+引导”为核心的模式,不仅消除了眼前的物理隐患,更擦亮了骑行者麻木的精神盲区。下一步,福清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常态化开展两轮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整治行动。请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主动拆除遮阳伞,戴上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装雨篷、遮阳伞的危害

01

遮挡视线

加装遮阳伞会阻挡驾驶员视线,增加视野盲区,很难与周边车辆保持车距,也很难看清交通标志、红绿灯、路面状况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02

改变车辆重心

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增大阻力,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往往因不能控制车辆平衡而发生事故。

03

增加事故碰撞率

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车体面积会扩大,容易与其他车辆、行道树等发生刮擦。

04

容易刮伤行人

遮阳伞的边缘与行人眼睛几乎同高,容易刮伤行人的头部、脸部和眼睛,极其危险。

05

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遮阳伞加装在电动车前部,其固定钢管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利剑”很容易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伞体也会限制驾驶人的逃生。

看似一把伞,实为一把刀

请各位车主主动自查

别将自己的出行之路置身险境!

案例一

广东省廉江市一女子驾驶两轮电动车,因被电动车上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大量出血当场身亡!

案例二

东莞2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剐蹭,导致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侧翻,女驾驶人昏倒在地。据肇事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交代,当天他驾驶电动自行车搭客期间,车辆的遮阳伞不慎将别人绊倒。

法律链接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禁止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

(一)加装动力装置;

(二)擅自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功率、电压等功能;

(三)加装车篷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

(四)更改电动自行车认证数据;

(五)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第四十七条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每一柄非法加装的遮阳伞

都是悬在头顶的“隐患利剑”

拆掉的是有形伞具

撑起的是生命之伞

各位两轮车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请已加装遮阳伞的车主

立即自行拆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 福清公安

编辑 吴凤至 江杭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方仁平

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拍照上传举报

一键直达“融壹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