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婚后共同出资开办、登记在单方名下的公司股权,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财产类型之一。不少没参与公司经营、在家照顾家庭的当事人,都有同一个疑问:公司由对方经营,股权只写他的名字,离婚时我能分吗?

答案是:能分。除非你们签过书面财产协议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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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开办公司,本质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归夫妻双方共有。工商登记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是给外人看的,不能作为夫妻内部分割的最终依据。

但“能分”和“能拿到钱”是两回事。 实操中最大的难点是:掌握经营权的一方,往往不配合评估,拖着、耗着,让你拿不到钱。

对于这种情况,李晓娟律师给你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启动离婚诉讼后,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公司股权冻结。股权冻住后,他不能转让、不能质押、不能做任何操作。

第二,利用司法规则打破评估僵局。

股权分割的核心是确定股权值多少钱。如果他拒不提供财务资料、不配合评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责令他提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法院可以作出对持股方不利的推定,采信你主张的股权价值。

第三,选折价补偿,别拿股权。

很多姐妹纠结要不要直接分股权、自己当股东。其实没必要。不参与经营的人拿到股东身份,不仅不熟悉公司运营,还可能承担公司债务风险。司法实践中,主流做法是:股权归登记经营方,他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如果他拿不出一大笔现金,可以谈分期支付,同时可以谈要求他用房产等资产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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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件。离婚股权分割问题,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