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26日讯 近日,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315-#317泊位工程项目用海申请经国务院审批,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复,同意烟台港在烟台市黄渤海新区西港区开展围填海工程建设。这批新码头的建设,将为海港业务提质扩容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获批的围填海项目,是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明确强化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从严管控全域围填海活动以来,烟台市首宗获批落地的新增围填海用海项目,极具标志性意义,不仅为港口后续工程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法定依据,也体现了国家对烟台港发展、对区域海洋经济统筹布局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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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烟台港西港区#315-#317泊位工程为国务院批复的国家级重大港口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规划建设2个25万吨级、1个20万吨级大型泊位,通过合规围填海形成45公顷专业化货物堆场,项目建成后设计年货物吞吐量可达2656万吨。项目投用后,可显著提升港口对大型船舶的服务能级、货物集散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并将进一步完善烟台港港口功能布局、夯实区域航运枢纽地位,赋能黄渤海新区临港产业集聚升级。
此次项目用海审批的顺利落地,标志着该国家级重大项目前期核心手续全部办结,工程建设正式迈入新阶段。下一步,烟台港将紧盯2029年全面建成投用目标,高质高效全速推进项目施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关口,全力打造现代化高标准临港泊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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