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的杨梅“甜”了,消费者的心凉了。

姑娘们失望地说:唉,杨梅到底还是戒了

主妇们悲伤地说:杨梅已经从我家的菜单上删除了。

杨梅可以不吃,但命不能不要。

商贩的良心没那么红,监管部门没那么可靠,只能靠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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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主妇菜单上的可选项是肉眼可见的少了。

但日子还要过。现在走进菜场,看什么都可疑,买什么都不踏实。

生姜黄得晃眼,猪肉红得异常,馒头白得可怕……小心翼翼地躲闪,好像穿行在危险遍布的雷区。

依然感觉,肉味淡了,鱼味怪了。原来以为是日子好了,嘴巴刁了,后来下过一次农村,或吃过一次土菜,真切的“小时候的味道”。

原来错怪了,而是拜科技狠活所赐。

今天这个爆了,删;明天那个栽了,不吃。但是有多少菜单,经得起一项一项地删?

从5月15日事发到5月20日连夜通报,各级政府行动不可谓不迅速。

追回问题杨梅540公斤,查扣违规添加剂20.1公斤,行政立案12起,刑事立案2起,5人被刑拘。

6个单位因监管不力被问责,23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其中2人被免职

同时,为期45天的专项整治火速启动了。

杨梅惹众怒,扬眉剑出鞘!这表明不是不能做,也不是做不到。

但是,人们对监管的诉求不只停留在出事了,大动干戈;没出事,无动于衷。

在违法产业链尚未形成时,基层检查的主动性和频率是否足够?是否有对违禁添加剂的常态化检测?

在这之前,老百姓吃了多少年的泡药水杨梅?如果没有这次记者暗访曝光,还要吃多少年?

顺带问一句,商贩自己表示“我们都不吃这种杨梅”,监管的同志自己吃这些杨梅吗?

更核心的老问题,始终是违法成本太低。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罚款的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违法经营者,往往挣的钱远远多于罚的钱,这点罚款无异于交“保护费”。

罚了之后,不法分子会变本加厉,要“把失去的损失夺回来”。

只要没有罚得倾家荡产,他们就像灰太狼“还会回来的”。

对食品安全这一点,那些真正“零容忍”“休克疗法”值得借鉴。

德国最大的面包商“穆勒面包”因为一只蟑螂而破产,法国政府对食品安全保持高压,谁卖过期食品就立刻关门。

美国不仅严厉处罚不法商家,同时鼓励受害人主动揭露企业的不法行为。

我们看似查一批、抓一批、罚一批了,但违法行为带来的巨额利润,往往远超罚款金额。

为恶者被刑拘判刑,但赚来的黑心资产,可能还在家人或关联企业中安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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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必须处以更高罚金和终身禁业,决不允许换个马甲重操旧业。

我们要做的也许是:罚到他倾家荡产,此生不敢再动违法念头。

这些年食品安全让人糟透了心,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土坑酸菜、注水瓜……

每个名字背后,都是无数张被家庭由此删除的菜单。

大人可以戒这戒那,初来世间长身体的孩子凭什么也要跟着陪绑?

食色性也,国人尤其如此。人间烟火,最抚凡人肠胃。舌尖上的美味,也是舌尖上的乡愁。

而现在,吃个饭究竟是享受,还是人体带毒测试?

杨梅,这小小的红果,7000多年前,先民们就在余姚河姆渡采摘野生杨梅。

千百年来,这株古树在江南、西南的山水间开枝散叶,无数双手种梅摘梅,供养了一代又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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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熟悉“望梅止渴”的典故,陆游忘不了家乡绍兴的杨梅:“湘湖莼菜胜羊酪,项里杨梅敌荔枝。”宋代诗人平可正赞其“味胜河溯葡萄重,色比泸南荔枝深”。

出事的浮宫杨梅,清代漳州府志中有记载:“杨梅,青时极酸,既红味如崖蜜。”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也说它“可止渴、和五脏、能涤肠胃、除烦愦恶气”。

而现在,别说“涤肠胃”,谁能涤去人心的疑云呢?

读古诗,苏轼写“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把冒死吃河豚写得那般从容坦荡。

令人羡慕的不是那份冒险精神,而是他心里有谱,这是真材实料的人间美味。

想想,古人的幸福似乎更简单:每一口进嘴的东西,至少是货真价实的天赐之物。

而我们这一代人,走进菜市场看到什么都可疑,买什么都不踏实。原来期待的是美味,现在成了过关斩将的躲毒游戏。

责也问了,罚也罚了,抓也抓了,杨梅事件基本收尾了。

但人们需要的是一个长期可信、随时可查的食品安全系统。

防止再有类似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重要的是牢牢锁定第一颗骨牌。

我们茶余饭后谈“泡药丑闻”,谈“删去某某食材”,但是躲不过灵魂拷问:

删得动杨梅,删得动奶粉,删得动酸菜,但删不去每天都要吃饭的嘴巴啊!

还有多少菜单,经得起一项一项地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