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誉)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江源区人民法院联合江源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江源区交通运输局,在江源区综治中心召开“警惕开门杀,守护生命线”源头治理座谈会,切实宣传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为辖区出租车司机代表送上针对性法治教育,护航道路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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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该《解释(二)》,其中明确划分“开门杀”中乘车人与驾驶员的责任边界,强化双方谨慎注意义务,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从源头防范此类“小疏忽”酿成“大祸端”。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结合出租车行业“开门杀”典型案例,用通俗语言解读《解释(二)》核心条款,重点讲解事故责任划分、保险赔付范围等与司机息息相关的内容。同时,交警和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结合工作经验,分析出租车运营中“开门杀”的常见诱因,提醒出租车司机朋友们要注意防范,还可以在出租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提示语,提醒下车乘客注意观察过往车辆和行人。参与活动的司机表示,此次普法活动贴合实际、实用性强,既明晰了法律责任,又增强了安全意识,今后将严格规范操作,杜绝“开门杀”隐患。

本次专题普法对法律新规进行深度解读,有效提升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江源区法院将继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针对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普法,推动道交纠纷源头化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