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稻城亚丁因为一段视频被推到舆论中心,某些景区“圈路收费”、变相强制用“摆渡车“的现象又引起网在热议。
问题的关键,从来不是“摆渡车贵不贵”,而是“这条路到底属于谁”,就如,稻城亚丁“摆渡车“一段收费路段上,明显标了”省道“;那么,即便有着”生态保护“的说辞,景区究竟有没有权力把它变成进入景区收费服务的前置门槛。如果有合法许可文件,在该视频博主质疑时为何没有拿出来?
耐人寻味的是,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回答“上观新闻”的记者提问时,个人好像没看出人说出个确切的所以然(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去翻看原新闻),但现代公共治理中,合法不仅意味着“可能有规定”,而是“依据”的法理性得足够有效。
稻城亚丁并不是孤例, 这些年,“公共道路被景区收费逻辑侵入”的争议并不少见。
泸沽湖,曾因省道通行与景区收费边界不清,引发大量争议;
甘肃扎尕那,也曾出现国道周边景区管理与收费边界问题,后来通过设置一定时长免费通行等方式缓和矛盾;
甘肃马蹄寺景区,也曾因涉及县道、乡道设卡收费引发舆论,当地明确表态“不合适也不合法”;
还有一些网红观景点、乡村道路、临湖平台、观日出点,虽然未必叫“门票”,但通过围挡、停车、接驳、最低消费、场地使用费等名目,层层加码,最后实现的效果是一致的:把原本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东西,重新包装成服务链条中的一环;把原本开放的自然与空间,变成一个必须被支付才能抵达的场景。
河边原本可以散步,后来加围栏、设入口、卖套票;山顶原本可以远眺,后来搭平台、设低消、卖观景位。
空间都朝着“可收费化”改造,公共资源都朝着“可经营化”倾斜。词汇可能换了包装,但事情本质并没改变,而公路,则是这种倾向中最不该被轻易染指的一块。
这些现象背后有一个共同逻辑:谁掌握了进入路径,谁就掌握了收费权。
从商业角度看,这或许精明;从公共治理角度看,这却危险。
因为它把一种本应受限的经营欲望,延展到了公共资源领域。
把优质自然资源视为最重要的发展资本这可以理解;但发展如果建立在模糊公共边界、侵蚀公共权利之上,短期看是创收,长期则是透支。
旅游经济本应靠产品、服务、文化、品牌吸引人;一旦变成“卡入口、握通道、围资源”,就会越来越像对自然垄断红利的粗放提取,而不是高质量发展。
越是公共属性强、全民共享感强的自然景观,一旦被层层收费,公众越容易产生被剥夺感。因为人们不是单纯在计算票价,而是在感受一种心理落差:本来属于大家的风景,为什么最后只剩下“付费资格”?真正值得警惕的,便是这种“凡有资源处,皆可设卡经营”的地方冲动;这种冲动,极容易给人“此路是我开,是树是我栽”的直观感受。
它破坏的是风景资源本应承载的公共情感,与其说这只是“收费问题”,不如说它是一个地方如何看待公共资源、如何理解治理边界、如何对待普通人的问题。
旅游业发展到今天,有些地方仍然习惯于一种“我有资源,所以你来就得按我的规则付费”的旧思路,但真正高明的景区,不会把自己变成风景和游客之间的收费障碍。
不靠设卡挣钱,而靠服务留人;不靠占有公共资源获利,而靠把公共资源保护好、呈现好、解释好,赢得尊重。
风景最怕的,不是人来,而是把人当成只能被管理和收割的对象。
如果连“路是谁修的、凭什么收费”都回答不清楚,那么被拦住的,就不只是几辆车;还有公众对规则应当透明、权力必须克制的那份基本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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