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封丘县鲁岗镇和寨村便民服务站,村民无论办不办事,总要到法治宣传站窗口聊上几句。如果遇到心头解不开的疙瘩,就会问值班的“法律明白人”:“张法官这两天来不来?”如果“法律明白人”说“这两天没安排来村里”,村民就会按照“法律明白人”的引导,或给张法官打电话,或预约见面时间。
村民口中的张法官是封丘县人民法院鲁岗人民法庭庭长张飞,她是封丘县法院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中负责联系和寨村的法官,平时主要在法庭办案,每周抽出时间到村里提供法律咨询,每月培训一次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
如今,和寨村已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无讼村”和“无信访村”。5月18日,村党支部书记陈庆辉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多亏了张法官,村民信任她,我们村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
“我们在打造‘一法庭一品牌’工作中,鲁岗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法庭+乡镇综治中心+村委+调解员+N’的多元共治模式,实现辖区131个村庄司法审判服务全覆盖,真正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封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克洋说。
服务绿色发展
鲁岗法庭辖区位于黄河岸边,水草丰盛,湿地多。其中,陈桥湿地公园总面积4000余亩。张飞说:“我们法庭依托陈桥湿地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极打造‘湿地法庭’特色品牌,强化‘守护湿地生态、服务绿色发展’理念,以湿地之泽润泽乡土,以法治之盾守护安澜,以司法之力化解基层矛盾。”
如今,“法条解读+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方式,已成为鲁岗法庭高质效保护湿地环境的有力举措之一。
“我们结合典型案例,定期向村民阐释破坏湿地生态、非法占用湿地、捕猎野生水鸟等行为的法律后果,耐心解答群众关于土地、水资源、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张飞介绍说。
2024年8月,封丘县法院联合县政府在陈桥湿地公园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生态司法+社会治理”双轮驱动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预防、基层秩序维护一体推进。鲁岗法庭以此为契机,在辖区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同时依托保护基地开展生态纠纷预防、普法宣传,从源头减少涉环境资源纠纷,进一步擦亮“湿地法庭”司法服务品牌,以司法之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凝聚解纷合力
“原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不是想干啥就干啥!”5月7日,张飞联合人民调解员、综治干部等到一起相邻权纠纷案的案发地开展以案说法,积极化解潜在的邻里纠纷。
张飞结合法律规定以及相邻权纠纷的类型、案例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村民互动交流,进一步加深村民对相邻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今年入夏以来,张飞在办案中发现,因种植林木等问题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有增多趋势。她及时将相关情况整理汇报给辖区党委,当地很快组成工作组,配合法庭开展以案说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不能仅靠法庭单打独斗,必须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整合各方力量,凝聚解纷合力。”张飞颇有感触地说,通过办结示范案件、制作司法建议等形式,为同类型纠纷提供行为预测和规范指引,争取实现“判决一案、化解一片”的治理效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开展巡回审判
继承、赡养等发生在亲属之间的纠纷在农村具有一定普遍性,对此类型的纠纷,鲁岗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在乡村院落、黄河岸边、社区广场公开开庭,把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
吴某病亡后,其妻子、子女与父母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鲁岗法庭在吴某所在村进行巡回审判。庭审后,承办法官针对本案涉及的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了释法。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我们坚持办案与普法并重,注重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司法办案过程变成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的过程。”张飞说,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来 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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