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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湖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获悉,近日,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对“通山发生连环杀人案”进行辟谣,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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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已被辟谣。
5月23日凌晨2时许,通山籍徐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图文信息,配图信息显示“通山发生连环杀人案”。该虚假信息迅速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查明徐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故意编造并散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即“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5月25日,通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官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法律边界。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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