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以色列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表示,若要将服役结束后自杀身亡的前士兵认定为以色列国防军阵亡军人,需要通过立法修改,而不能仅靠法院裁决。在审理一项要求作出上述认定的请愿时,法官戴维·明茨、耶希埃尔·卡舍尔和吉拉·坎菲·施泰尼茨表示,国防部和军方目前的做法符合现行法律。
根据以色列法律,士兵在服役结束后自杀身亡,不能安葬在军人公墓,也不会获得军礼葬。即便有关部门认定,其死亡与军旅经历存在直接关联,结果也不变。国家和军方反对这项请愿,理由是,以军阵亡军人的“特殊地位”应仅限于在现役期间死亡的军人。
这项请愿由耶路撒冷司法研究所和“战斗钻石论坛”提出,背景是《国土报》此前连续刊发多篇调查报道,关注退役后与服役相关的自杀事件。5月25日出庭的,还有多名前士兵自杀身亡者的家属。他们希望法院介入,并称现行政策对他们的亲人构成歧视,因为与仍在现役期间自杀身亡的士兵相比,他们得不到同等对待。
2024年退役后自杀身亡的“第13突击队”老兵吉尔·潘金斯基的父亲阿维·潘金斯基对《国土报》说:“我儿子是在服役期间,灵魂被炮弹击中了。在他心里,他始终是一名士兵。他的灵魂从未真正离开军队。”他还说:“我希望法院纠正这种歧视。”
按照现行规定,服役结束后自杀身亡的前士兵家属,可以向国防部申请,将其认定为在退役后死亡的以色列安全部队阵亡人员。国防部会对这些申请逐案审查,只有在认定服役经历与自杀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时,才会批准。这一程序可能持续数月,有时甚至长达数年。
这与现役军人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现役士兵一旦自杀身亡,会被自动认定为以军阵亡军人,即便其死亡与服役之间并无已证实的关联。即便国防部认定某名前士兵因服役原因死亡,他们仍然不能安葬在军人公墓,也不会获得军礼葬。
只有在生前或死后被认定为百分之百伤残的以军退伍军人,才会获准设立军用墓碑。此外,这些人也被排除在官方军事纪念仪式和部队纪念墙之外。这场听证举行之际,围绕加沙和黎巴嫩战争后与服役相关的自杀问题,社会关注正持续升温。
《国土报》此前报道,自10月7日以来,在战时服役期间或服役后自杀身亡的士兵和预备役人员数量大幅上升。批评者指责军方未能提供足够的心理健康支持。在死者家属提出批评后,国防部长伊斯拉埃尔·卡茨和以军总参谋长埃亚勒·扎米尔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调查此事。该委员会由退役少将莫蒂·阿尔莫兹领导。
委员会于12月公布建议,提出在初步审查认定死亡与服役存在关联的情况下,军方应对服役结束后自杀身亡者的家属提供初步回应。根据这些建议,此类葬礼仍将属于民间仪式,但会加入军方元素,包括由一名指挥官致悼词,并在墓前放置以军花圈。
在家属最初与国防部交涉的阶段,也会有军方代表陪同。不过,委员会将适用范围限定为退役后两年内自杀身亡的士兵,这使许多长期承受心理创伤的退伍军人被排除在外。在很多情况下,从服役到自杀之间会相隔多年。一名以军人事局军官对《国土报》说:“这是一个武断的决定。如果有人在三年后自杀,难道就意味着他们不再值得军队承认吗?”
听证结束后,2024年自杀身亡的战斗导航员阿萨夫·达甘的妹妹因巴尔·达甘表示,高等法院至少应将这一问题发回阿尔莫兹委员会重新审议。达甘批评该委员会的建议,称其“是一种侮辱”。耶路撒冷司法研究所律师盖伊·阿库卡也表示,希望委员会的工作能够被修订,“以更好地服务失去亲人的家庭”。
“战斗钻石论坛”负责人纳达夫·维尔什表示,这场听证意味着法院作出了一项重要确认。他说:“法院今天明确表示,心理创伤与身体创伤具有同等地位。战斗人员正在承受心理创伤,这种关联人人都明白,只是有些人拒绝把话说出口。”
根据以军数据,从战争开始到2025年底,共有15名曾在战争期间服役的士兵在离开现役后自杀身亡。《国土报》获悉,自今年年初以来,另有6起案件已按阿尔莫兹委员会框架接受审查。其中5起案件中,军方认定死亡情形可能与战时服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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