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綦江支行因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游勇因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处以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6〕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二、游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綦江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对游勇处以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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