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26日,据博主爆料称,一名苏超球员存在“淫乱”行为,已经被球队内部处理,而且还涉及未成年人,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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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声称:“某超(自行体会,肯定不是中超),车牌号某C的球队,有一名前几轮一直替补登场的球员,最近一场比赛没上。而没上的原因是因为跟当地啦啦队队员出现‘淫乱’(暂且用这个词吧,至于后续会不会升级,还是花钱消灾交给时间来检验)被处理了!”

还有网友爆料称,苏超徐州队的77号陈金炀从4月18号第一场比赛,到目前为止睡了四五个女生了,有徐州的有山东的,把徐州其中一个未成年领到训练基地的酒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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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事尚未得到官方证实。如果事情属实,那么这名苏超球员难逃牢狱之灾!若该未成年少女未满14周岁,那么无论她是否自愿,球员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且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如情节恶劣、多人多次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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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未成年少女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只要存在强迫、胁迫等行为,也以强奸罪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对方是自愿发生关系,该球员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也要面临民事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