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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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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广网5月26日报道,25日晚间,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手擀”商标相关问题的声明》,声明表示,公司深刻反省,并采取如下行动:第一,即日起,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手擀”相关表述的产品;第二,同步启动相关产品包装、宣传内容及传播物料的整改;第三,成立专项小组,对全品类商标及宣传物料进行全面审查。
按照报道,据查询,“陈克明手擀”于2020年2月20日申请注册为商标,于2025年10月24日“依职权宣告无效”,即无需第三方申请、由商标管理部门依法直接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无效。
也就是说,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在决定生效后不得再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但是,按照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挂面名牌陈克明将“手擀”注册为商标,印在机器制面的包装上,并配以“像妈妈做的手擀面”等广告语,涉嫌误导消费者。也就是说,陈克明仍然在线下销售印有“手擀”商标的挂面,仍然让“妈妈”来为其推销产品,而根本没有执行相关规定,已涉嫌欺诈。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不是媒体的干预和报道,陈克明的“手擀”商标将到什么时候才停止使用呢?难道国家法律、规定在企业面前,在利益面前,毫无权威、毫无尊严、毫无威力吗?
首先,“手擀”商标是如何注册成功的?虽然陈克明的“手擀”商标,是在2020年2月20日申请注册成功的,到被依职权宣告无效已有5年时间,但是,在这5年中,国家对商标注册并没有出台重大政策,没有做重大改革。也就是说,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那么,“陈克明手擀”商标是如何注册成功的呢?谁同意其成为注册商标的呢?
很显然,对这个问题,应当有所说法。依职宣告无效是一方面,是对问题的纠正。另一方面,对商标注册审核把关不认真,或者不按规矩办事,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不能因为宣告无效了,注册时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这种明显不能作为商标的申请,为什么能够批准,有关方面难道不该反思?不该对消费者说一声“对不起”吗?难道不该调查一下,是谁批准同意其作为注册商标的吗?
第二,陈克明为什么敢于知法犯法?2025年10月24日,陈克明“手擀”商标就被“依职权宣告无效”了,相信有关方面也通知陈克明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了,但是,为什么陈克明一直在使用呢?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呢?如果尽到告知责任了,有没有对陈克明执行政策的行为进行跟踪了解和检查呢?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陈克明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而相关职能部门也是当了摆设,根本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至于陈克明仍然能够明目张胆地违规使用“手擀”商标。更重要的,陈克明在河南遂平、延津、湖北武汉、湖南长沙、益阳南县等地都建有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加工基地,可是,这些地方的监管部门,都没有对陈克明违规使用“手擀”商标问题进行检查,等于都在当睁眼瞎,都在成为摆设吗?
第三,要不要对陈克明的欺诈销售行为予以处罚?虽然陈克明已经做出回应,并从5月25日起,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带有“手擀”相关表述的产品,算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但是,从2025年10月24日到现在的7个月时间里,可是都在欺诈销售“手擀”商标挂面,要不要给予处罚呢?如果不给予处罚,是否对其他企业不公呢?
虽然陈克明挂面没有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没有发现产品质量与品质方面的缺陷,没有形成明显的社会危害。但是,欺诈销售的行为是存在的。不排除有一部分消费者是冲着“手擀”商标而来的,那么,他们的利益也就受到了一定影响。对陈克明予以一定处罚,并不为过,它也可以提醒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不能违规生产与经营,要对国家法律、规定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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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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