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四川教育发布”了一则足以给所有高校师生敲响警钟的真实案例:即便高考作弊侥幸得手、已经进入大学就读,最终也会被全部清退——无一例外。
【真实案例】
案例一:考生吴某某在进入考场接受安检时,将手机藏于手拿的薄衣内,高举双手避开了安检,违规将手机带入考场。考中将手机藏于草稿纸下拍题,于开考46分发至某培训机构寻求答案(未获)。吴某某依法被取消所有成绩,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案例二:李某为提高高考成绩从刘某处购买了由接收器、隐形耳机和充电器组成的作弊器材。高考过程中,李某接收到考场外刘某用发送设备传入的高考试题答案,取得了427分的高考成绩。警方根据线索查找到了从刘某处购买高考作弊器材和高考试题答案的十余名考生。这些考生交代称,凭借高考作弊,他们都取得了比平常成绩高出很多的成绩。案发后,这些参与高考作弊的高考生都按相关规定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已上大学的全部被清退,没上大学的因高考作弊禁考三年。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作案工具、非法所得钱财均被依法追缴。
【法律法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四川教育发布。
声明:麦可思研究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18602824882),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关注“麦研文选”,获取更多数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