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国中,张飞掀帅案、拔剑威胁诸葛亮的原创剧情令人咋舌。这种行径若真实发生,按历朝历代律法,皆是大逆无道、持兵犯上的死罪,轻则斩首,重则腰斩、凌迟、夷3族。

依照汉律,士卒持兵向将,校尉持兵向帅,只要敢有此动作便按大逆无道论处,当事人腰斩,父母妻儿同产者全部处死弃市。若依诸葛亮在蜀汉颁布的军令15则,辱慢主帅、蔑视军威属慢军,慢军者斩。

即便张飞与刘备是兄弟,但军令乃刘备首肯,若黑不提白不提过去,部队必会哗变。在先秦时期,侮辱帅旗帅案直接视为叛乱,帐内直隶军士无需请示当场格杀主谋弃尸军门。

两晋南北朝时期主帅权威不容挑衅,犯此罪普通将官斩首,勋贵重臣赐自尽,恶劣者门诛。唐律明确规定军阵中持兵向主将者斩,辱帅违军法罪加一等当场正法。

宋刑统阶级之法亦规定军中犯上悖慢主帅乱军者虽功臣宿将一律处死。元朝军法简明杀无赦,大明律规定持刃遇害统帅者斩,因而营乱军者凌迟家族连坐,大清军令更是犯上持兵向官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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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有此类头铁之辈。东汉顺帝永和年间,1名中级军官对主帅不满拔刀出鞘喧哗辱骂,结果被当场斩首暴尸军门3日,妻子连坐罚为官奴婢。

唐玄宗开元年间,安西军族小校因不满赏赐掀帅案摔符节辱骂主帅,朝廷钦差当场腰斩首恶12人,参与者全部斩首,家属没为官奴婢,全军跪观行刑。由此可见新三中张飞此举性质极为恶劣,治军如同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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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正史中张飞的性格是爱敬君子而不恤小人。他对贤才君子谦卑有礼,义释严颜时亲解其缚低头便拜,对诸葛亮也是从服气到言听计从。

但他对底层士卒却暴戾无情,酗酒鞭挞士卒屡教不改,打完还将人留在身边。刘备曾苦劝此乃取祸之道,他却不以为然。这种暴戾管理的反噬效应,让绝对暴力未能带来绝对安全。

迷信勇猛忽视政治风险,最终被其长期苛待的部下范强张达刺杀,1代猛将身首异处。

若以跨时代视角审视,张飞的行为不仅在古代军法中难逃一死,放在现代法律下同样罪责难逃。史载建安5年,张飞在外拾得夏侯渊从妹,对方年仅13、14岁,张飞知其良家女遂以为妻。

古人早婚虽无可厚非,但按现代刑法,强行夺取13岁幼女为妻,无论是否知晓年龄,至少面临10年有期徒刑,若情节恶劣甚至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敬君子是修养,恤小人是智慧,张飞只懂向上恭敬却不懂向下包容,性格的致命缺陷最终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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