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警方
原标题:一线警事 | 深夜“电鱼”把自己“电”进法网!盐源派出所抓获3名非法捕捞嫌疑人
为切实保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筑牢水域生态安全防线,近日,盐源派出所精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涉案人员3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20日凌晨1时许,盐源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河边隐约有光亮闪烁,疑似有人电鱼。民警靠近发现,发现3名男子正在河中利用电瓶电鱼。民警当即对3人实施抓捕,现场查获作案电鱼工具1套和渔获物若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涉嫌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盐源派出所将持续加大辖区河流、水域巡逻频次与巡查力度,紧盯夜间、节假日等高发时段,严厉打击电鱼、网捕、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切实守护辖区水域生态资源,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鱼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警方提醒
电鱼是一种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捕鱼行为。由于电鱼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在操作过程中,其扩散电流形成的电场会带给水域中鱼类、鱼类幼苗和鱼类饵料生物带来毁灭性打击。同时遭电击但未能捞取的鱼类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渔业水域也会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安全。
在禁渔区或是禁渔期内使用禁止工具、禁止方法进行捕捞活动的均涉嫌非法捕捞,广大市民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