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棣一句"不舒服",烧到了千里外那家小油炸店——70岁老父亲那句话,戳痛了多少人》

晚上8点的乐山张公桥美食街,"棣爸油炸"店里有三四十张桌子。只坐了三桌客人。

服务员和油炸师傅没事可做,三三两两坐在那儿闲聊。

这家店的老板叫王勤,70岁,是王鹤棣的父亲。他对采访镜头说了一句让我心里发酸的话:

"面对现在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距离他儿子在微博发那条"当时确实不舒服",才过了3天。

3天,一家开了10年的老店,生意暴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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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一条微博的蝴蝶效应,3天烧穿了千里之外

时间线其实特别简单。

5月23日凌晨,王鹤棣发微博,说在《亲爱的客栈2026》收官颁奖被沈月等人调侃"最佳你只是个王鹤棣"时,"当时确实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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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开始,"棣爸油炸"的外卖平台、点评账号、短视频评论区,突然涌进一批差评。

我特意去看了几条:

  • 吃你的炸串我也不舒服
  • "不好吃,我觉得可能是我有些敏感了,原来是真的不好吃"
  • "味道极差"

每一条都死死扣着"不舒服""敏感"这些王鹤棣微博里的关键词。(网易新闻)

第三方数据显示,这家店的短视频账号30天内掉粉超过1000。(封面新闻)

王勤接受采访时说,店里以前每天有160-170单,现在只剩100单。白天晚上都受影响。

而棣爸油炸是什么?天眼查显示:2016年开业,注册资金3万元,王勤一个人经营的家庭小店。

不是网红连锁。不是明星投资。就是一个父亲守了10年的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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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所谓"行使差评权",是给网暴穿了件法治外衣

我知道肯定有人要跳出来说:"我吃过觉得不好吃,不行吗?"

行。但律师把这事的边界说得明明白白。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态:

"差评权 ≠ 报复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的评价权,前提是基于真实消费体验。"油大了""排队长了""性价比不高",这是正当差评。

但如果无订单、无到店记录、无实证可查,就不是意见表达,而是捏造事实散布,致人商誉受损,违反《民法典》第1024条关于名誉权的规定。

王鹤棣作为成年人,他在综艺上的表达、引发的争议,理应由他自己来消化。但他父亲经营的店,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和商业实体。

祸不及家人,不是一句口号,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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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70岁老人面对差评,说的那段话,比明星公关高出十条街

最让我破防的,其实是王勤受访的最后那段话。

他没骂网友,没@儿子撑腰,没发律师函,没炒作维权。

他对镜头说:

"非常感谢王鹤棣的粉丝来吃油炸。但其他有啥子看法不想来的也不勉强,不来就算了。

自己只管踏踏实实把自己的产品做好。

欢迎大家来乐山,除了油炸,还有很多美景美食等你们。"

他还在采访里替儿子说话:"儿子平时工作也比较忙,我不反对他表达自己的情绪,不能太压抑了。

什么叫家教?什么叫底气?什么叫体面?

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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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今天能烧到棣爸油炸,明天就能烧到任何一个普通人

这件事最让我后背发凉的地方,不是数据,是**"连坐"这两个字正在被悄悄合理化**。

今天,因为儿子综艺上一句"不舒服",70岁父亲的油炸店要承担40%的损失。

明天呢?某个明星塌房,他妈开的奶茶店被刷?他爸的修车铺被退单?他堂哥的婚礼策划公司被电话骚扰?

如果"一人犯错全家陪葬"成了网络默认规则,那我们每一个有家人朋友的普通人,都活在随时被连带的恐惧里。

更何况——王鹤棣这事到底算不算"犯错",本来就还在两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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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家10年老店为一场综艺争议买单——这是我们普通人能做的、最不普通的事。

最后想问问你:你能接受"明星犯错,家人陪罪"这种逻辑吗?如果是你的父母被这样对待,你会怎么办?

评论区聊聊,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