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五羊新城的老旧住宅小区。
5月26日上午10时,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举办2026年第19场发布会。本期发布会主要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八条”)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地今年4月30日发布的新政内容。
会议介绍,4月30日,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即“穗八条”),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5月以来,全市重点一手楼盘周到访量、认购量、网签量分别环比提高26.9%、36.9%和11.4%;二手住宅周签约量环比提高9.3%,新增挂牌量同比减少16.7%。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见效,共受理贷款4484笔、金额47.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05%和56.43%。广州市将持续健全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大体系,不断优化楼市调控举措,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已针对用地供应、“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商转公”等事项出台配套细则;花都区迅速响应,推出“花八条”具体举措;以广州安居集团为代表的国企,正加快启动二手房收购盘活试点工作。这些细则全面落地、各板块协同推进,进一步巩固广州楼市企稳向好态势。
“卖旧买新”
广州明确收购存量二手房标准,楼龄不限
发布会上,广州安居集团明确了此前提出的收购存量二手房的三条标准:70平方米以下、300万元以内、环城高速以内。
在发布会现场,广州安居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钱喆表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安居集团将立即启动支持居民“卖旧买新”试点工作,试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
总体思路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国企出钱收旧房,居民安心换新房,资金安全有保障。
一是关于收购标准。
本次试点收购对象为总价在300万元以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二手住宅,楼龄不限。房产权属要清晰、无抵押查封、无安全隐患。
二是关于置换流程。
居民通过“穗安居”微信服务号线上报名,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安居集团负责审核、评估、交易等全流程服务。
收购价格以市场成交价为参考,采用“两次评估+协商确认”机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初次询价评估及复核评估,与居民协商确定收购价格,确保公正合理。居民须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个自然日内购买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三是关于资金安全。
旧房收购款全额由银行专用账户托管,定向用于购买新房,确保“卖旧买新”全流程“专款专用”,路径透明。
收购后的旧房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点服务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项目的居民腾迁,真正实现“改善有支持、保障有来源、市场有循环”,助力提升城市品质与人居环境,为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对于上述政策,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分析师杨永俊表示,这一举措既有助于解决一二手置换链条的堵点,消化存量二手房源,也能有效带动新房市场的去化,形成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其中中心城区以及近郊核心地段的优质新房项目去化速度或将进一步加快。
置换补贴
“卖旧买新”按季申请每次1000名额,一套住房仅可申领一次
市住建局介绍了居民住房“卖旧换新”专项补贴的执行方案,补贴将按季度开放申请,每次1000名额,一旦申请数量超过名额将摇号确定谁能获得补贴。市住建局副局长黄成军表示,“穗八条”提出发放总金额2亿元的“卖旧买新”专项补贴,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为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计划等进行了明确。
在申领条件方面,申领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合同网签。二是在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完成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转移登记,既支持“先卖后买”,也支持“先买后卖”。三是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了按揭贷款并完成抵押登记。专项补贴实施对象为居民个人,即出售的二手住宅权属人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也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
在补贴标准方面,新购买住房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按每套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给予1次补贴。按照税务法律法规规定,补贴资金需要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申领流程分为四个环节:一是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住建局官网进入“卖旧买新”专区,实名认证并填报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本人银行账号、已售二手住宅的房产证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号、抵押登记字号和债权数额等。二是资格审核,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申请人资格审核。三是确定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后,通过审核人数未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均纳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人数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通过摇号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补贴发放名单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卖旧买新”专区进行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四是核发补贴。补贴发放名单确定的次月底前,我局将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系统填报上传的银行账户上。
考虑到“先卖后买”或者“先买后卖”都需要一定时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发放1000个名额,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24时。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门槛降低,贷款年限提高、二套房也可申请
为进一步扩大“商转公贷款”的受益范围,助力构建广州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5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规范性文件《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
2025年8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5〕1号),正式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该政策实施以来,为承担商业住房贷款利息的家庭打开了降息通道,有效减轻利息负担,释放消费潜力,社会反响良好。
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积极务实回应群众期待,充分满足百姓实际需求,启动了对原《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5〕1号)的修订工作。
《办法》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缴存人申请将其在广州市商业银行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的,既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组合贷款。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广州市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的,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75%时启动商转公贷款;当个贷率达到85%及以上时可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行商转公贷款额度管控、预约申请等措施;当个贷率达到90%及以上时暂停。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发布了一系列降低“商转公”门槛的措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冯卫在现场介绍,这次“商转公”政策的修订系统性地扩大受益面,降低转贷门槛。
一是扩大转贷范围,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原办法仅支持转为纯公积金贷。修订后,在全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既可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也可申请转为组合贷。缴存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减轻购房压力。可转贷的银行范围也相应放宽。原办法只能在公积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修订后,非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商业贷款,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是全面降低门槛。降低申请的时限要求从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的3年缩短为2年,申请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限由60个月缩短为36个月,对于缴存时间较短但有刚性及改善性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持有商贷时间较短的缴存人,能更早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红利。
其次,放宽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原办法规定商转公的贷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修订后,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年限与原商业贷款已还款年限合计最长可达30年,可贷年限更加宽松,有效减轻月还款的压力。
此外,放宽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由“本市唯一住房”放宽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请。原“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至“未使用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也可申请,充分体现对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
三是拓宽适用主体。拓宽申请人所在区域由本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的缴存人,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和广州都市圈发展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放宽申请人的身份要求。之前要求申请人既是产权人又是借款人,修改后,只要是“贷款房屋的产权人”就可申请,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
四是提高贷款额度。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现在的80%,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商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尽力减轻缴存人的贷款利息负担。
在办理指引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并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原商业贷款在全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市民直接到该银行网点申请即可,也不需要自筹资金补足差额,可以直接转为组合贷。具体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可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服务网点等平台获取。
采写:南都记者 魏凯 王艳玲
摄影:南都记者 陈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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