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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来自《上观新闻》的一个消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新闻的标题是——未经审批,私自赈灾,河南三支救援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揉了揉眼睛仔细看,才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近几天,湖南石门暴雨成灾。5月20日,洛阳区域蓝天救援队统筹伊川、宜阳、嵩县的20余名骨干队员连夜前往湖南石门灾区,并在河南某收费站前接受了采访。

5月22日,河南省蓝天救援督察部通报称,伊川、宜阳、嵩县蓝天救援队伍擅自跨区域出队,责令他们立即全员回撤,并予以全队内部书面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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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中写道,此次违规事件性质严重、问题突出,完全违背应急救援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调度、依规报备的核心原则,违反国家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及蓝天救援体系跨区域救援调度、行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通报强调说,蓝天救援所有跨区域救援行动,必须严格遵守先报备、后审批、再出队的工作流程,坚决执行应急管理部门及蓝天救援总部统一调度指令,严禁任何队伍擅自组织跨区域作业、私自开展对外救援行动、违规拍摄传播现场影像资料、制造负面舆情。

我查了一下湖南常德市石门县雨情。5月17日起,石门县遭遇历史极值极端强降雨,多项降雨数据打破当地历史纪录。强降雨诱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全县23个乡镇区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超10万人,截至5月22日19时30分,灾害已造成7人死亡、14人失联。

通过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强降雨已造成不少人死亡及失联,灾情不可谓不紧急。在这种情况下,河南三支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可以说非常必要。

当然,作为河南蓝天救援的下属救援队伍,履行向上级申请的程序是应该的,但在水火无情的紧急情况下,没有提前申报也可以理解。

蓝天救援属于民间抢险救助组织,其核心是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多数是在紧急情况下的临时行动,在紧急状态下,走完填表、上报、审批的程序,恐怕早已失去救援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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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灾情面前,三支救援队伍如果确实违反了程序上的错误,也应该等事后批评整改,而不该责令他们全员回撤。

通报说救援队在外面接受采访、违规拍摄视频,却没有指出采访和视频违规的内容。救援队并非军事机构,抢险救援也不是机密行动,对民间救援人员提出这方面的要求,是不是有些过分?如果因此撤回救援队伍,更是任民众陷于水患而不顾,令人匪夷所思。

其实,接受采访、拍摄视频算不上什么大事,就像官媒《上观新闻》在新闻标题中所概括的那样,“未经审批私自赈灾”才是犯了大忌。

好大的官威!在民间救援机构中,我嗅到了官僚的味道。

多年前,华北一个农民办了一个养老院,收养了上百名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有媒体闻讯前去采访时,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拦阻,理由是这个人养老院没有经过审批。

记得前些年还有一个孤儿院,收养了不少残疾孩子,因为通不过政府部门审批,一直处于地下状态,不时东躲西藏。不知这个孤儿院现在还有没有。

对于这些民间的义举,政府和社会利用给予鼓励和帮助,而不是用条条框框予以排斥。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类有自由意志。人类有作恶的自由,也有行善的自由。作恶的自由理应受到限制,而行善的自由则应该受到鼓励。个体良知不该被官僚作风埋没。(诗意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