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1·21” 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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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回顾

2026年1月21日00时41分许,贵州省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栋604室发生1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27万元,造成1人死亡

事发当晚,604室住户吴某某、李某欣、李某琪三人,因天气寒冷,在客厅沙发与茶几之间使用电烤箱取暖,还在烤箱上方覆盖被子。睡前未关闭取暖设备电源,仅李某琪独自留在客厅持续使用。

起火后室内充斥高温浓烟,唯一逃生通道被阻断,被困人员被迫开窗攀爬逃生,其中李某琪不慎坠楼,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火灾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全面勘查、多方鉴定综合研判,综合认定该起火灾原因系使用电烤箱取暖未关闭电源,同时有覆盖物,导致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扩大所致

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报警时间晚

起火36分钟后才报警,火势已进入猛烈燃烧阶段,错失黄金逃生与扑救时机;

客厅部位易燃可燃物

起火物为电烤箱,电烤箱内放置有覆盖物,电烤箱东侧紧贴一个5位L型布艺沙发、北侧放置了一个简易折叠衣柜,衣柜内放有大量衣物,西侧墙上镶嵌有木质电视柜,内置大量书籍及玩具。起火部位易燃可燃物较多,导致火灾发展迅猛、蔓延速度较快。

火灾初期处置不力

发现火灾时间较晚,当事人未能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小区居民也未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组织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

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电动自行车所有者、使用者应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停放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严禁在上述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住户人走未断电,未做好取暖设备安全检查,未履行家庭防火监护责任;

逃生自救能力不足

该户为典型的“1+N”家庭,家中缺少青壮年,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不足。同时,发现火灾时间较晚,当事人未能在第一时间报警且未选择正确的逃生方式,逃生时间短、逃生自救能力不足,导致悲剧的发生。

逃生通道被阻断

起火户门设置在客厅一侧,起火点在客厅中部,发生火灾后,由于有大量易燃可燃物,导致空间充斥大量高温浓烟,阻断了唯一的逃生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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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隐患不分冬夏

风险隐患时刻存在

夏季气温攀升

空调、风扇等大功率电器集中使用

用电负荷陡增

加之线路老化、违规用电

极易引发火灾

如何预防家用电器火灾?

一起来学习吧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指南

购买合格电器产品

购买3C认证的家用电器产品,避免因劣质电器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火灾。

注意设备充电安全

切勿长时间给手机、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设备充电,防止因过充引起爆炸。

及时更换电器设备

适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电器;一旦电器出现故障需及时维修,切忌带“病”使用。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电源开关、插座周边不可放置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电器装置保持干燥

湿手、湿布切勿接触电器装置。使用中的电器一旦碰水,极易漏电、损坏。

▌来源: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政府网 应急管理部 湖北消防

▌编辑:王艳

▌校对:杨诗韵

▌审核:贵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