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审讯室的灯光白得刺眼,把对面王警官熬红的眼眶照得一清二楚。

他声音沙哑,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痛心:

“念念,我们抓到那个人贩子了。叔叔只想再问一遍,当时街上那么多人,你为什么不跑?不喊救命?”

我看着他,忽然笑了。

那三年里,我几乎忘了该怎么笑,但此刻,这个笑容却无比自然。

“王叔叔,”我轻声说,像在分享一个秘密,“因为在那里,吃饭不用交钱。”

空气瞬间凝固。

王警官脸上的痛心变成了震惊和不解,他以为我在说胡话,是创伤后的胡言乱语。

可他不知道,那不是笑话,而是我那被拐走的三年里,唯一的,也是最奢侈的真相。

01.

我叫林念,九岁之前的记忆,都泡在洗衣粉和洗洁精的味道里。

我们家住在青石镇,一个不大的地方,家家户户都认识。

我家是镇上很普通的一户,爸妈开着一家小卖部,哥哥林帆比我大三岁。

在外人眼里,我爸妈不算坏。

他们会给我买新衣服,虽然总是哥哥穿小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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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会给我夹菜,虽然总是桌上快剩下的。

我从记事起,就知道这个家的活儿,大部分是我的。

天刚亮,我就要搬着小板凳,在水池边洗一家人换下的衣服。

哥哥的校服最难洗,领口和袖口总是黑乎乎的。

放学回家,我的书包还没放下,妈妈的声音就传来了:

“念念,去把菜洗了,你爸马上就回来了。”

哥哥的书包可以随手扔在沙发上,然后打开电视看动画片。

而我,要把沾着泥土的青菜一根根择干净,把米淘好放进电饭锅。

吃完饭,哥哥回屋写作业,我收拾碗筷。

冬天的水刺骨的冷,我的手总是又红又肿,像发面馒头。

邻居张阿姨来串门,总会夸我:

“哎哟,你家念念可真能干,这么小就知道心疼爸妈了。”

我妈听了,脸上会露出一丝复杂的笑,她摸摸我的头,说:

“女孩子嘛,早点懂事好。”

可我总觉得,她摸我头的时候,不像在摸自己的女儿。

这种感觉,在我爸身上更明显。

他很少跟我说话,但看我的眼神,却总让我心里发毛。

我不知道为什么。

直到七岁那年,我无意中发现了我妈床头柜里那个上了锁的小木匣子。

那天她走得急,钥匙忘在了桌上。

我鬼使神差地拿起了钥匙,打开了那个我好奇了很久的匣子。

里面没有钱,没有首饰,只有几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

最上面的一张,纸页泛黄,上面用黑色的墨水写满了字,底下还有红色的印章。

那时候我认的字不多。

我看不懂那是什么,但直觉告诉我,这东西很重要。

我心脏怦怦直跳,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纸抽了出来,叠好,塞进了我最喜欢的那个布娃娃的棉花深处。

然后,我把匣子恢复原样,锁好,把钥匙放回原处。

我谁也没告诉,继续每天洗菜、做饭、刷碗。

生活好像什么都没变,但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我开始偷偷存钱,一毛,两毛,都是爸妈偶尔打发我买酱油时,我从找零里偷偷省下来的。

我不知道我要用这笔钱做什么,只是觉得,我需要为自己准备点什么。

那个藏着秘密的布娃娃,成了我唯一的依靠。

02.

随着我和哥哥一天天长大,这个家变得越来越拥挤,也越来越压抑。

哥哥林帆上了初中,个子蹿得很快,脾气也见长。他开始变着法地欺负我。

我的铅笔盒会“不小心”被他碰到地上,新买的铅笔摔断了笔芯。

我刚写好的作业本,会被他拿去垫东西,弄得皱皱巴巴,还沾上油渍。

我向爸妈告状,我妈总是轻描淡写地说:

“你哥不是故意的,念念你就让着他点。”

我爸偶尔会瞪他一眼,训斥道:

“林帆!跟你说过多少次,要好好照顾妹妹!”

照顾,又是这个词。

不是“爱护”,不是“不许欺负”,而是“照顾”。

像是在交代一件任务。

哥哥对这个词很反感,他觉得我抢走了爸妈所有的关注。

爸妈越是让他照顾我,他就越是变本加厉地针对我。

有一次,学校组织绘画比赛,美术李老师特别喜欢我画画,特意给我留了一张最好的画纸,让我好好准备。

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画了一幅我们家小卖部门口的场景,有阳光,有邻居,有我和一只猫。

我觉得那是我画得最好的一次。

我把画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我的画上,被钢笔胡乱地画上了一个面目狰狞的奥特曼。

是哥哥干的。

我气得发抖,冲到他房间,他正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哭着喊。

“谁让你画的!”

他比我还凶,“爸妈天天让你干活,让你画画,好事都让你占了!我才是这个家的儿子!”

我无法理解他的逻辑。

我拿着被毁掉的画去找我妈,我妈正在盘点货架上的方便面。

她看了一眼,皱了皱眉。

“多大点事,不就是一张画吗?再画一张不就行了。”

她不耐烦地挥挥手,“你哥快中考了,压力大,你别去烦他。”

那一刻,我的眼泪流不出来了。

我拿着那张画,默默地走回房间,把它撕得粉碎。

那天放学,李老师在校门口叫住了我。他是个很温和的年轻老师。

“林念,你的画呢?今天就截止了。”

我低下头,小声说:“弄坏了。”

李老师叹了口气,他大概猜到了什么。

他蹲下来,看着我的眼睛:“林念,你是个很有天分的孩子,别放弃。如果家里有什么困难,可以告诉老师。”

我摇了摇头。

从那天起,我不再画画了。

我把更多的时间,用来帮家里干活,或者去镇上的废品站,捡一些瓶子和纸壳卖钱。

我把卖废品换来的几块钱,小心地和我之前攒下的钱放在一起,藏在我的布娃娃里。

钱越来越多了,从几块变成了几十块。

我看着那笔钱,心里那种莫名的恐慌感,也越来越重。

03.

九岁生日那天,天气很好。

我妈难得大方一次,说要带我和哥哥去市里新开的步行街逛逛。

我其实没什么期待。

以往的每一次出门,主角都是哥哥。

他能得到新玩具,能吃上烤肠和冰淇淋。

而我,只是个跟在后面拎东西的。

但能离开那个压抑的家,哪怕只是半天,我也愿意。

步行街人山人海,比我们镇上过年还热闹。

音响里放着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空气中混合着烤鱿鱼和臭豆腐的味道。

我爸给我和哥哥一人买了一串糖葫芦。

哥哥三两口就吃完了,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手里的汉堡。

我妈笑着说:“看你那馋样,走,妈给你买。”

他们走进那家金黄色招牌的快餐店,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外面。

我小口小口地舔着糖葫芦,山楂很酸,外面的糖衣却很甜。

我有点渴,看到不远处有个卖冷饮的小摊。

我跑回快餐店门口,隔着玻璃门,对我妈招手。

我妈不耐烦地走出来,“又怎么了?”

“妈,我渴,我想喝水。”

“这么多人排队,等会儿回家喝不行吗?家里的水又不要钱。”

她瞥了我一眼,语气里带着一丝理所当然的刻薄。

我点点头,没再说话,默默地退回到原来的地方。

步行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

我看着他们,感觉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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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个男人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他中等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很和善。

“小朋友,和你家人走散了吗?”他问。

我摇摇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叔叔请你吃。”

我看着那块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又看了看他,没接。

他也不尴尬,自己剥开吃了,然后说:

“叔叔知道一个地方,有好多好多好吃的,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你想不想去?”

我抬起头,透过快餐店的玻璃,看到我爸妈正把一个大大的汉堡递给我哥,哥哥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他们三个人,看起来才像真正的一家人。

而我,是那个站在外面,连一口水都不配喝的局外人。

我回头,看着那个男人。

他的笑容里,藏着一丝我看不懂的急切和贪婪。

但我不在乎了。

我只知道,我想逃离。

于是,在步行街嘈杂的人声中,在不远处我父母和哥哥的欢声笑语中,我把那串还没吃完的糖葫芦扔进垃圾桶,然后,朝那个男人伸出了我的手。

我没有哭,没有喊,甚至没有回头再看一眼。

我跟着人贩子走了。

04.

我跟着那个男人上了一辆颠簸的长途汽车,车里一股汗味和方便面味。

我没哭也没闹,就静静地坐在他身边,看着窗外的景色从城镇变成田野,再从田野变成连绵不绝的大山。

我们最后在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深山村落停下。

男人把我带进一间土坯房,一个黑瘦的女人迎了出来,是他的老婆。

他们都管他叫老五。

从那天起,这里就成了我的“新家”。

老五和他的老婆没打过我,但也没有温情。

他们把我当成一个捡回来的,能干活的物件。

第一顿饭,女人从锅里盛出黄巴巴的玉米糊糊,还有一碟黑乎乎的咸菜。

她给了老五一碗,自己盛了一碗,就没有我的了。

我饿得肚子咕咕叫,站在原地,看着他们。

老五抬起眼皮瞥了我一下,指了指屋角积满灰尘的地面和一把破扫帚:

“把地扫了,就有饭吃。”

我二话不说,拿起扫帚,用尽全身力气把整个屋子扫得干干净净。

扫完,一碗温热的玉米糊糊和几根咸菜就放在了桌上。

那一刻,我明白了这个地方的规矩:干活,换饭吃。

这是一个无比清晰,无比公平的交易。

我比在自己家时还要勤快。

我学会了喂鸡、剁猪草、在冰冷的河水里洗全家的衣服。

我小小的身影,每天在院子里忙得像个陀螺。

老五的老婆很满意,她逢人便说,这个女娃子,比买来的还划算,手脚麻利,还不吵不闹。

渐渐地,我的“待遇”也好了起来。

如果我把猪圈收拾得特别干净,晚饭的咸菜里就会多几滴香油。

如果我把老五的脏衣服洗得雪白,我就能分到一小块他从镇上买回来的肥肉。

有一次,村里来了个卖麦芽糖的货郎。

我看着别的孩子举着糖,馋得直流口水。

老五那天心情好,他看到我眼巴巴的样子,又看了看被我擦得锃亮的窗户和码放整齐的柴火,破天荒地问了句:

“想吃?”

我拼命点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几张毛票,给我买了一大块。

我拿着那块黏牙的糖,坐在门槛上,一小口一小口地舔着,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在这里,只要我干活,只要我表现出足够的价值,我就可以得到我想要的。

想吃什么,就用劳动去换,简单明了,童叟无欺。

我不用看谁的脸色,不用听谁抱怨“家里的水不要钱”,不用去猜测父母眼神里那陌生的含义。

我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器,不停地干活,换取食物和片刻的安宁。

我甚至开始享受这种纯粹的交换关系。

直到有一天,一群穿着制服的人突然冲进了院子。

他们高声喊着什么,老五和他的老婆被按在地上。场面一片混乱。

一个女警察冲过来抱住我,她声音哽咽:

“孩子,别怕,我们是警察,我们来救你了!”

我被她紧紧地抱着,闻到她身上好闻的香皂味。

我没有哭,也没有笑,只是呆呆地看着被押上警车的老五。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生意搞砸了的懊恼。

05.

我被救回来的那天,我们青石镇像过节一样热闹。

我妈抱着我哭得昏天黑地,一声声“我的心肝宝贝”喊得全镇都听见了。

我爸站在旁边,眼圈通红,紧紧握着王警官的手,嘴里翻来覆去就是“谢谢”。

哥哥林帆也来了,他长高了不少,站在人群外围,用一种审视和探究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陌生的怪物。

头一个星期,我过上了公主一样的生活。

我妈什么活都不让我干,每天鸡汤鱼汤地给我补身子。

我爸甚至给我买了一件新裙子,不是哥哥的旧衣服改的。

家里每个人都小心翼翼,仿佛我是个易碎的瓷器。

一个星期后,当我从房间走出来准备吃饭时,桌上只有三副碗筷。

我的位置是空的。

我妈端着饭锅出来,给我哥和我爸盛了满满的饭,然后是她自己。

整个过程,她没看我一眼。

“妈,我的饭呢?”我平静地问。

她的动作顿了一下,把饭锅重重地放在桌上,抬起头,脸上是我离家出走前那种熟悉的刻薄:

“林念,你都十二岁了,是个大姑娘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在家里白吃白喝了。”

她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好的红纸,“啪”地一声,贴在了冰箱门上。

上面用黑笔写着一份“价目表”:

“早餐:2元(一个馒头一碗粥)”
“午餐/晚餐:5元(一荤一素)”
“洗澡(热水):3元/次”
“洗衣机:5元/桶”

我看着那张刺眼的红纸,三年前在步行街,我妈那句“家里的水又不要钱”的话,又在我耳边响了起来。

我没有吵闹,只是点点头:“好,我给。”

我转身回房,从我的布娃娃里,掏出那张泛黄的纸,还有我离家前攒下的一百多块钱。

我把钱抽出来,用这些钱,支付了我在这个家的“开销”。

钱很快花光了,我找了家餐馆洗碗挣钱。

每天回到家,就把皱巴巴的零钱交给我妈。

她数钱的时候,脸上满是得意。

直到那天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市公安局的王警官打来的。

“念念啊,我是王叔叔。你被拐卖的案子,人贩子已经判了。我们这边需要你过来做最后一次笔录,签个字,这个案子就算正式了结了。”

我握着电话,心脏狂跳起来。

来了。

我平静地回答:“好的,王叔叔,我明天下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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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我走进家门。

我妈正在客厅看电视,看到我,头也不抬地说:“明天把下个礼拜的饭钱先交了。”

我说:“妈,明天下午我要去一趟市公安局,王警官让我去做笔录。”

我妈的脸色瞬间变了,她从沙发上弹起来,紧张地看着我:“去公安局干什么?案子不是都结了吗?你别去外面乱说话!”

我爸也从房间里走出来,一脸警惕:“家丑不可外扬!你还嫌不够丢人吗?不许去!”

“我必须去。”我的语气不容置疑,“这是流程。”

“你去说什么?跟警察说我们在家收你饭钱吗?”我妈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

我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忽然觉得很可笑。

“你们怕什么?”我问。

第二天下午,我没理会我妈的咒骂和我爸的威胁,换上最干净的衣服,坐上了去市里的公交车。

在市公安局那间熟悉的审讯室里,我再次见到了王警官。

他还是那样,温和,善良,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怜惜。

他问了我一些程序性的问题,然后,合上了卷宗,叹了口气。

“念念,叔叔今天就是最后确认一下。我们一直有个疑问……根据人贩子的口供,和我们对现场的走访,当时步行街上人非常多,只要你大声喊一句,他绝对跑不掉。”

他停顿了一下,红着眼睛,一字一顿地问:

“你为什么,不喊救命?为什么不跑?”

我看着他真诚而痛苦的眼睛,笑了。

“王叔叔,”我轻声说,审讯室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我在那儿,吃饭不用交钱。”

王警官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他愣住了,满眼的困惑和不解,他似乎以为我的精神出了问题。

“念念,你别怕,跟叔叔说实话,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情况……”

我没再解释。

我只是默默地从随身带着的布包里,拿出了那张被我藏了五年,已经泛黄、折叠得像块豆腐干的纸。

我把它展开,抚平,轻轻地,推到了王警官的面前。

王警官疑惑地拿起那张纸。

他的目光落在纸上,只扫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开始了剧烈的变化。

“这是从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