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
是车辆的“身份证明”
具有合法性、唯一性
可偏偏有人
为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
绞尽脑汁“钻空子”
费尽心思“动手脚”
当然,这样掩耳盗铃
在号牌上动歪心思的行为
我们绝不容忍!
案情回顾
张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渝D***39号机动车长期在鸭溪至绥阳两地从事货物运输,为逃避城区电子监控对货车通行禁行区域的处罚,于2025年4月11日网购磁性数字号牌,在后续上路行驶过程中,通过粘贴数字号牌的方式将车牌号变为渝D***69,并产生多条交通违法。
后经城区二大队联合交通运输局对该车进行联合整治,于2026年5月18日将该车查获,经询问,驾驶人张某对其变造号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城区二大队高坪勤务组依法对其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收缴磁性号牌并将变造号牌期间产生的违法依法变更至渝D***39名下,下一步将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通过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
当车牌“变装”后
就成了车辆违法的“保护伞”
也成为道路上一大安全隐患
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危害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安全隐患重重
驾驶人变造、伪造、套用、遮挡机动车号牌后,往往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容易存在闯红灯、非法改装、越线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妨碍公正执法 发生事故无保障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伪造、变造,且往往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肇事者极易逃逸,增加了案件的侦破难度,妨碍公正执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货车本身车身重、盲区大
若再遮挡号牌后
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心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来源:汇川交警高坪勤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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