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河内市多功能城区规划,商业住宅的购买者和租赁者三年内不得转售其房产;如需转售,则只能出售给开发商。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大胜(Vũ Đại Thắng)近日签署了5月25日第2636号决议,批准了河内市多功能城区规划。该规划旨在围绕《首都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九条百年发展轴线,在河内市八个方向上均衡开发多功能城区。
这些城区优先在主要交通走廊和公共交通枢纽附近建设,以满足包括社会住房、重点在建项目安置住房、公共住房和租赁住房在内的各种住房需求,并辅以合理比例的商业住房。
多功能城区致力于打造可持续的生活和工作空间,为居民创造和维持生计。这些区域配备了完善的商业、服务、清洁生产、城市物流以及公共工作空间和服务设施,确保居民能够在城区内开展日常活动、接受教育(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培训中心)、获得医疗保健(包括医院和诊所)以及享受文化体育设施。
河内 市政府鼓励具有雄厚财力、丰富经验和全面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多功能城区投资,并确保符合项目的要求、原则和管理机制。
这是位于东英-美灵地区的北升龙城市群的透视图,该城市占地近700公顷
城区内的住房结构规划以优先发展市中心城区为目标,缓解城区人口密度,并为重点项目用地清理提供安置方案,同时保障社会福利、促进城市一体化发展和均衡投资资源。
具体而言,多功能城区内的商业住房建设须遵守相关规定。投资者必须公开披露质量标准和售价,确保按时按质交付,并履行保修和维护义务。商业住房的买家和承租人自全额付款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售该房产。如欲在三年期满前转售该房产,则仅可将其以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价格的价格出售给项目投资方。
社会住房的管理、出售、租赁和出租均须按照既定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安置房的分配须按照已批准的补偿、扶持和安置计划进行。项目安置房基金达到未来住房单元的出售条件后,项目投资方将根据主管机关批准的名单,直接与安置人员签订住房购买合同。
若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12个月后,安置房仍未按照已批准的补偿计划进行分配或认领,投资方可提议将未使用的住房转售、出租或以租赁购买方式进行。
根据该市的估算,2021年至2030年期间,住房开发总需求量约为1.95亿至2.55亿平方米。在满足社会住房(约1800万平方米)和居民自建住房(约4500万平方米)的需求后,还需要在多用途城市发展项目中开发约1.32亿至1.92亿平方米的商业住房和安置住房。
该项目路线图显示,该市将于2026年第二季度制定并批准多用途城市发展规划,并启动若干区域的建设。到2030年,该市将启用2至3个城市区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并以此为基础在全市推广该模式。
2月初,河内市启动了两个多用途城市区域的建设。第一个项目是北升龙新城,占地近700公顷,位于福盛乡、天禄乡(原东英县)和美灵乡(原美灵县)。该项目位于3号环路(直达升龙大桥)和3.5号环路(连接上吉大桥)之间,计划于2032年竣工。
第二个项目是由 红河未来集团股份公司 (Công ty cổ phần Tập đoàn Tương Lai Sông Hồng) 开发的位于守林乡和东英乡的多功能城区。该区域距离北升龙新城约18公里,靠近河内-太原高速公路,占地约69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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