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很多人都会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但市面上的房产中介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不符合相关规定。
近日,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荆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房产中介机构及时备案并配齐人员。
5月31日前 所有房产中介需要完成备案
通知要求 全面实行备案制度,其中 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个体)及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县(市、区)住建局申请备案;注册地不在荆州市域范围内的经纪机构,向市住新局申请备案。
这个要求并不是新要求,而是之前就有的,但这次通知设定了一个最后期限:全市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备案。
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将会面临限期整改,暂停其网签等业务资格等处罚。
需配齐人员 预备案缓冲期到年底
通知还要求:强化经纪人员配备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须具备1名及以上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及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也就是说,这要求荆州的房地产中介的主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资料显示,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分协理和经纪人两级。协理要中专/高中学历;经纪人要大专以上且满足相应工作年限 。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须依法取得职业资格并完成登记后方可从业。各机构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规范与职业道德培训。
对于配齐人员这块,通知设置了一个缓冲期,也就是预备案管理,这段时间可以通过招聘相关符合条件或者考试来满足要求,但需要注意缓冲过渡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起不再实行预备案,凡人员配备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一律不予备案,且不得开展房地产经纪相关经营活动。
对于房产中介 提出更高要求
另外,通知还对房产中介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列出了四项主要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步追究所属机构管理责任。
具体包括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不得隐瞒真实房屋信息,不得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等内容。
其实除了属地在强化房产中介的管理,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也提高了对房产类内容的要求,2026年5月12日,视频号《房地产行业公约》正式生效,重点整治房源关键信息缺失、发布虚假或违规房源、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宣传高风险房产、进行夸大性营销、作出虚假承诺、恶意炒作及博眼球行为、违规引流、发布同质化低质内容等。
房产中介和自媒体从业者,唯有主动拥抱合规、强化专业能力、坚守行业底线,才能在这场行业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在新的行业格局中抢占先机、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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