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最美小鸟”

共赴“十年之约”

湖北红安:多方协同共护大别山

生态之美

5月底,正是蓝喉蜂虎求偶和育雏的旺季。

晨光熹微,第一缕朝阳穿透林间薄雾,洒在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杨山河畔的沙壁上。沙壁前,20余台“长枪短炮”早已一字排开。山林气清鸟先知。“蓝喉蜂虎对栖息地挑剔得很,它们能留下来繁衍育雏,说明咱们这儿的环境越来越好了。”一旁的护鸟志愿者感慨道。

今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了更系统的法律遵循。从2015年至今,在杨山河畔,蓝喉蜂虎已连续11年如期“赴约”。今年以来,为守护好这片栖息地,红安县检察院以一份检察建议推动栖息地治理,并联合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与行政部门、社会各方共同织密协同保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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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中国最美小鸟”的蓝喉蜂虎。

蓝喉蜂虎回杨山河了

“回来了,有70多只!”护鸟志愿者老陈站在河畔,望着沙壁上密密麻麻的巢洞,笑得合不拢嘴。

蓝喉蜂虎,别称“红头吃蜂鸟”,有“中国最美小鸟”的美誉,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它体长21厘米至32厘米,最鲜明的标志便是一抹澄澈亮蓝的喉部,宛如系着精致的蓝色领结,羽色斑斓、体态轻盈,飞行姿态灵动飘逸,兼具观赏价值与生态价值。

与多数鸟类在树上筑巢不同,蓝喉蜂虎偏爱在河畔垂直沙壁上掘洞安家,对栖息环境极为挑剔,偏爱栖息于多水低地的开阔原野和林地边缘,尤其钟情于沙质松软、便于掘洞筑巢且视野开阔的河岸。每年5月至7月是其集中繁殖期,清晨最为活跃,也是观测拍摄的黄金时段。

杨山河地处大别山南麓,是倒水河支流,也是重要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这里水草丰美、沙质适宜,林木葱郁、水质洁净,恰好契合蓝喉蜂虎的栖息需求,成为它们迁徙途中的重要繁殖地。

蓝喉蜂虎在飞行中捕食各类昆虫,是区域生态的“晴雨表”。它们年复一年的停留,正是红安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生动注脚。

而就在几个月前,这片“中国最美小鸟”栖息的家园,还面临着一场无声的危机。

悄然降临的危机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程星在七里坪镇走访调研,结合当地护鸟志愿者、村民的日常观察和诉求,向红安县检察院提交了生态保护线索,建议检察机关关注这片珍稀鸟类栖息地的管护情况,提前筑牢生态防护屏障,为即将迁飞归来的蓝喉蜂虎守护好家园。

收到线索后,红安县检察院迅速行动,检察官多次实地察看自然保护小区边界,走访了多位村民、护鸟志愿者和村干部,记录管理盲区。

“鸟儿的胆子很小,持续的干扰让它们感到不安。”检察官介绍,据护鸟志愿者观察,自2022年起,蓝喉蜂虎求偶育雏的核心区域逐渐从保护小区范围内向下游转移。这意味着,这片划定的保护小区,在鸟儿眼中已经失去了安全感。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杨山河蓝喉蜂虎栖息区域未设立明确的区界标识,也未向社会公告保护范围,群众难以清晰界定;蓝喉蜂虎迁徙通道的范围、妨碍其生息繁衍的具体行为,同样未及时公布。部分群众因不知情,在栖息区域内乱扔垃圾、大声喧哗、野外烧烤,干扰了蓝喉蜂虎的栖息与繁殖。

在充分调查取证、厘清问题症结的基础上,4月15日,红安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设立区界界标,向社会公布蓝喉蜂虎迁徙通道范围和禁止性活动内容,建立完善栖息地档案,定期清理保护小区内垃圾,制止喧哗哄闹等干扰行为,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破坏行为。

让“十年之约”成为常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回应,启动系统性整改,立足栖息地管护实际,在蓝喉蜂虎栖息区域周边,因地制宜增设多处标准化的区界标识和保护宣传牌,清晰标注保护范围、蓝喉蜂虎迁徙通道,详细列出妨碍其生息繁衍的禁止性行为,让群众一目了然、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健全常态化巡护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垃圾,耐心劝导观鸟摄影爱好者文明观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惊扰。工作人员还联合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栖息地本底调查,摸排鸟类种群数量、迁徙轨迹、繁殖习性等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完整规范的栖息地档案,为后续精细化、科学化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为进一步筑牢蓝喉蜂虎保护的法治屏障,4月25日,红安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发布针对蓝喉蜂虎的司法保护令,并在栖息地立牌公告,明确禁止猎捕、伤害蓝喉蜂虎,禁止破坏其栖息地,并对破坏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目前,红安县检察院还与该县法院、县林业局、七里坪镇政府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

如今的杨山河蓝喉蜂虎栖息区域焕然一新,区界清晰、环境整洁,文明观鸟、爱鸟护鸟的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蓝喉蜂虎在沙壁上掘洞筑巢、求偶育雏,灵动的身影穿梭在林间河畔,与晨光、绿水、绿树构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守护从未止步。让“十年之约”成为常态,让“中国最美小鸟”年年如期而至,这是各方的共同追求,也是所有人用心用情守护生态和谐的责任与担当。

守护生灵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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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

湖北省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

游客接待中心副主任 程星

生态环境法典为新时代生态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司法与行政的同频共振、握指成拳。作为人大代表,我深感使命在肩。结合实地走访情况,我将蓝喉蜂虎栖息地管理相关线索提交给红安县检察院,并全程参与整改监督,亲眼见证区界标识设立、巡护机制健全、栖息地档案建立等,更看到法检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与政府部门构建起“司法+行政+社会”的保护协作网,让蓝喉蜂虎重新回归核心区域安心繁衍。

亲身参与此次生态守护实践,让我深切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生态屏障,多方协同是最强的保护力量。希望检察机关紧抓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契机,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保护,将“代表建议+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司法保障”的合力模式推广到更多生态保护领域,坚持多方协同、常态长效,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从一案整治向全域治理延伸,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生灵和谐共生,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生态建设。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