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那些事儿:业主不交物业费到底行不行?

“我家窗户漏水三年了,物业一直不修,凭什么让我交物业费?”“小区电梯广告那么多,这些收益归谁?”“我不住在这个小区,物业费能不能打折?”这些问题几乎每个业主都遇到过。搞不清权利义务,要么吃了哑巴亏,要么因为不交物业费反而成了被告。

问题一: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我觉得服务不好”就单方面不交费。法院判例中,只有物业存在严重违约、完全未履行合同义务(比如长期没有保安、垃圾无人清理)时,业主才能要求减免物业费。一般的服务质量瑕疵(如绿化修剪不及时、保洁不细致)不能作为拒交全部物业费的理由。正确的做法是:先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留存证据;如不整改,可向街道办、住建局投诉;或起诉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但物业费本身仍需按合同约定缴纳,否则业主可能被起诉并承担滞纳金。

问题二:小区电梯广告、地面停车费的收益,归谁?很多业主不知道,这些其实是全体业主的钱。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广告位、公共区域摊位、临时停车位收费等,都是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物业公司应当单独列账,定期公示收支明细,并将剩余收益归入业主大会或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不公示或拒不分钱,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要求审计,或向法院起诉。

问题三:房子空着没人住,能不能不交或少交物业费?不能。物业费主要针对公共区域的维护,无论你是否居住,物业都在提供服务(安保、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即使房屋长期空置,一般也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个别地方有政策允许空置房按70-80%缴纳,但需要提前向物业书面报备并符合当地规定,不能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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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房屋漏水、邻居扰民,物业到底管不管?这要分情况。如果是房屋专有部分(自己家里的水管、墙内管道)漏水,物业一般没有维修义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但如果是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楼顶漏水、外墙渗水,物业有维修义务。邻居深夜弹钢琴、养鸽子扰民,物业有协助劝阻、报告的义务,但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制止。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该自己取证,报110或向法院起诉邻居侵权,物业不作为则承担相应责任。

给业主的建议:成立或加入业委会,监督物业履职;对重大决策(涨物业费、动用维修基金)有表决权;保存好物业合同、交费凭证、投诉记录。物业和业主不是敌人,而是基于合同的服务关系。理性维权、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