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司法温度

广东法院做对了什么?

昨天,《广东新闻联播》聚焦广东法院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讲述4个“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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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全国100个人民法庭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乳源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和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四家法庭上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示范标杆。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花都法院花山法庭的这间调解室里,不管多难的家事,也被法官们调得明明白白。

“一对夫妻来起诉离婚,吵得不可开交,我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把他们请到了我们的‘花好月圆’家事调解室,我让村干部老陈也来了,他熟悉他们两家,知道他们其实感情基础还在,就是为了孩子上学和老人赡养的事闹别扭。”花山法庭庭长陈佩勤介绍道。

握手言和那一刻,不是一场官司的结束,而是一个家庭的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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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少数民族居民多,每当有争执,法官们便主动走进村寨,和当地的长者一起为村民排忧解纷。

“我们用瑶语和他们交流,听他们讲祖辈的故事,也讲法律的边界,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还一起种下了一棵‘和解树’。”乳源法院桂头法庭庭长罗斌衡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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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瑶乡群山,到社区楼宇,再到田间地头,矛盾不上交、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是广东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实写照。

“业主因为楼上漏水,和邻居闹得很僵,我们没有等他们起诉,而是通过‘社区法官工作室’的联络员直接上门调解,最终问题在一天内就解决了。”东莞第一法院南城法庭法官吴丽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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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一个施工队不小心挖断了水管,淹了十几亩果园,柑农们急得不行,我们‘村巷法官’团队立刻赶到田间地头,还请来了陈皮的‘土专家’,我们先让专家评估损失,再帮双方算‘经济账’和‘时间账’,最终施工方当场就赔了钱。”新会法院会城法庭庭长柯铭培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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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25年,全省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约77万件,约占全省基层法院结案数的1/3,指导先行调解案件17.6万件,调解成功12.6万件。

“人民法庭处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最贴近人民群众,最能倾听民生民意的‘神经末梢’。我们希望通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动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碧艳表示。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

审核:孙炳祥

编校:余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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