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争产从古至今都有,不是什么新鲜事,却从来不会失去焦点,尤其是豪门争产。不过一旦在法庭上对峙,就会牵扯出各种家丑,这是很多豪门家族所不愿意看到却又不得不面对的。又一桩香港豪门争产案在香港开庭审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新鲜案子,只不过排期到2026年5月才正式审理结案。这个豪门争产来自香港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的女儿之争,原告是长女周莉莉,主要被告是五女周蕙蕙,长女不满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落在五妹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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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莉莉透过代表律师表示,父亲周亦卿在1970年创办了其士集团,公司发展后极具规模,员工有上千,父亲根本无意将股份赠予某一人,所以她认为2015年的遗嘱中列明的把所有持股赠给妹妹周蕙蕙完全不符合周亦卿的意愿。周莉莉还称父亲当时考虑成立信托,并把股份注入信托,避免股份落入外人手中。不过周亦卿在2016年中风,最终未能成立信托,所以她认为2009年的遗嘱比2015年的遗嘱更符合周亦卿的意愿。此外,周莉莉挑战2015年的遗嘱的时效性,也质疑父亲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有问题,她认为周亦卿当时患有多种慢性病,还三度中风,很难确保精神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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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告的周蕙蕙,通过其代表律师表示,周亦卿在2015年10月26日就知悉自己患有肝癌,在向医生求医后,于是决定在同年10月29日立下新遗嘱(2015年遗嘱)。周亦卿当时知道自己要接受手术,还向医生求医,证明其精神状况良好,头脑清晰,了解自己的行为及后果。也就是说虽然患了肝癌,但并不影响他的认知以及精神状况。而周亦卿之所以要把股份给周蕙蕙,是因为认为周蕙蕙处理事情的方式以及价值观与自己一致,相信对方能凝聚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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