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新广告法》中早已将“首创、第一、史无前例、最佳”等极限词列为误导性宣传,央视新闻、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还曾多次点名通报过此类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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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三令五申”地整治广告乱象,可那些博人眼球的宣传语还是无孔不入,消费者也或多或少被那些所谓的“全网最低”、“历史最低”、“史上最低”、“销量榜第一”等营销噱头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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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都是商家为了获得点击,吸引消费者而“精心策划”的一场“阳谋”,最终目的都指向消费者买单、商家牟取暴利。

但身在江湖飘,虽说富贵险中求,但也不是一直都能“钻空子”的,早晚会有翻车的那一天。

毕竟,消费者的真金白银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商家设的圈套,可能让部分消费者迷红了眼,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成为待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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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央视新闻的《每周质量报告》栏目,记者又一次将目光聚焦在“大小字”障眼法,发现电商平台上4个品牌的5款产品均不约而同地自称“第一”,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4个品牌5款产品被曝出“各种第一”

央视揭开了电商行业的“遮羞布”

要说商家别有用心那是肯定的,很多品牌和商家也不是不够努力和上进,而是很多电商企业从一开始就已经走偏路了。

本质上,在新电商经济下的大浪潮下,行业内卷加剧,竞争也愈发“白热化”,大多数商家为了销量,狂砸广告、大搞直播电商,甚至动起了“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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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今年3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督工作的通知》,全国各省市及广告活动经营者都高度重视,有的电商平台还特别设置了广告监督等相关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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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8日,央视网曝出的商家自称“第一”,表面上看和此前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有所不同,但实则也不过是“大小字”障眼法的另一种高级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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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央视《中国之声》的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电商平台上涌现了诸多“全网最低、销量第一、行业第一、榜单第一、开创者”等多个不同维度的排名第一,但此“第一”又不是普通意思上的排第一,而是和背后的小字仅仅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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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讲,商家在宣传页面上大肆彰显的“第一”,其实背后都有明确的限定条件,也就是大字背后的小字备注内容。

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先是看到那些令人叹服的“第一、TOP1、特级、0添加、招牌”等带有光环的词汇,很容易信以为真,然后才可能会稍微留一下旁边带有*号的小字备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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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很多人在刷手机的时候,如果不放大看小字内容,经常会忽视这一重要的限定条件。

央视新闻曝光的这类电商行业“第一”乱象,记者随机在某电商平台上搜了“牙膏”这一关键词,结果发现4个品牌5款产品均宣称自家产品“第一”,且这些所谓的“第一”各有不同,真假着实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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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每个宣传“第一”的牙膏,前面都有一堆的修饰词,不管是“热销第一”还是“榜单第一”,这含金量和真实性其实都很难查证,还被指出可能存在商家自导自演,用“萝卜坑式引证”误导消费者。

笔者也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牙膏”一词发现,的确存在这种现象,光看宣传页面和显眼的“NO.1、第一名”等字眼,几乎很难想到这个所谓的“第一”到底有何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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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京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总队的果队长,也向央视记者透露:“那些所谓的亮眼数据,用第一等绝对化描述产品,主打的就是大字吸睛,然后将附带条件、前提等核心内容又藏在小字上,不仅影响消费者的正常判断、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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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泛滥的“第一、榜一”不仅扎堆出现在线上店铺,还涌现在各大实体门店,且一度是商家证明自家市场地位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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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企业和品牌热衷展示自家的“第一”,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进而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即便是价高也值得购买。

但事实上,这些人为制造的“第一”等噱头,在突出体现产品卖点和特色的时候,消费者已经对这类的“第一”不再那么感冒了。

央视新闻了解到,仅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大小字”套路营销的相关投诉量,已从前年的不到3000件,暴增到去年的5000多件,环比暴增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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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搞“大小字”游戏

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更别说那些泛滥的“第一”,部分无良商家特搞“大小字”游戏,而实则可能规模并不大,部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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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第一”前面堆砌的限定词和细分领域,所谓的“第一”其实受众很小,很多修饰的条件,消费者可能听都没听过,也很难在市场站稳脚跟。

对于企业和品牌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一味地追求“第一”,而这种自导自演的“第一”,商家自己设局又当裁判,唯有消费者才是那个后知后觉的受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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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年来,官方也在加大处罚力度,对类似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大小字套路进行严查严审,并被列为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重点整治工作之一。

往轻了讲,商家的“大小字”游戏是误导性宣传,将醒目的“第一”用大字凸显出来,极具视觉吸引力,而小字标注的限定条件却往往在宣传画报的一个小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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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重了讲,用显眼大字标注产品卖点,然后再用小字解释“仅限首客、其他费用另计”等,甚至某些品牌宣称“全场1折”,但又在旁边有个极小且容易忽视的“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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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对外宣传起到了广而告之的作用,但前提要真实准确,而不是用“小字标注”的形式为自己贴一道“护身符”。

而且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类似的“大小字”套路,商家不但未能免责,还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是涉嫌欺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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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商家钟情于“大小字”营销,一边是消费者容易忽略小字备注的内容,本质上两个参与方对同一广告的不同理解。

但如果商家在使用小字时能尽到准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不刻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者对消费者而言才是真正的利好。

但怕就怕在很多商家习惯了用“第一、TOP1、NO.1”等绝对化字词,用这类吸睛、显眼的大字博得消费者眼球,用相对较低的边际成本获得了关注和流量,甚至是消费者的疯狂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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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商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

把广告中的大小字区别开来,小字的成本几乎为零,且即便是触及《广告法》也不过是罚点款交点钱,这点损失在巨大的客流和互联网流量面前,几乎是九牛一毛。

不过这种红利早晚会散去,当消费者愈加理性,官方持续加大惩罚力度,这种试图用“大小字”营销牟取暴利的好生意,也终会迎来自我毁灭的大结局,商家也必将“玩火自焚”。

不要试图挑战消费者的底线

商业广告的本质是服务于民

不管是营销噱头,还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责”的行业乱象,本质上都是同一个陷阱和套路。

官方的明确规定和持续严打,并不是最终目的,这只是一种手段,所谓的”第一“,不该是商家或平台自封的“荣誉”,更不能成为收割消费者的“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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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不良风气,影响的不仅有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还在践踏大众对产品和商家的信任底线。

任何的商业广告,都不该只是一条吸人眼球的广告,而是要将真实信息传递给用户,意图用小字隐藏关键信息,用大字突出核心卖点,都是背离商业广告的本质所在。

不管是广告也好,还是噱头也罢,商家的初衷可能也是为了销量和业绩,但却忽视了作为一个商人最起码的诚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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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行业内卷下的乱象之一,也是部分商家为了赚快钱的因果,更是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在给行业发展“抹黑”。

服务于民从来都不是上下嘴皮子一动那么简单,商业广告不应该成为消费者担心的难题,企业更应该回归产品本身,用真实的服务和品质取代高大上的包装,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和算计!

市场和消费场景随时都在变,商业广告的形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商业逻辑和用户逻辑。

从短期来看,用“大小字”套路营销,商家可能获得一定的回报,但很难将生意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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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导自演的“第一”,也许能逞一时之快,但不可能永远得势,消费者也不一定都会成为商家的“韭菜”,当又一个电商骗局被扯下“遮羞布”,谁在忽悠消费者,早已高下立判。

踏踏实实做产品,服务好用户,少一些滑头和“投机取巧”,多一点真心换真心,哪还用得上玩“大小字”游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