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第五年。5月27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五周年”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小文介绍总体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志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歌、市公安局副局长彭国庆、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海雷就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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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领域亮点纷呈 法治先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深圳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的重大使命。五年来,深圳紧紧围绕“七个率先”要求,自我加压、细化推进376项重点任务,举全市之力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取得显著成效。会上,蒋小文从八个方面介绍了深圳的亮点举措和成果。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大数据、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率先探索,2021年以来共出台19部全国首创性法规。同时,健全立法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精准高效解决共享单车无序投放、城中村水电燃气违法加价等民生热点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圳首创并持续优化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码、柔性执法、“随信综合查”等涉企行政检查机制,印发首批385项跨部门“无事不扰”事项清单,率先发布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政务服务连续5年位居全国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第一名。
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深圳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率先实施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构建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一体化工作模式,创新全域全时司法助企等便民利企新做法。

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高。深圳制定实施国内同领域首部涵盖全类型矛盾纠纷、全种类化解方式、全链条非诉流程的综合性地方立法,成立全国首家区级综合调解院,实现全市四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全覆盖。群众安全感等多项指标连续5年排名全省第一。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深圳率先开展个人破产改革,探索庭外重组、预重整与重整衔接机制。建设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首个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率先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圳连续5次获评全国工商联“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
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全市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33个,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全覆盖。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个,福田区入选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八五”普法期间,深圳普法工作获省部级以上荣誉131项。

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高地初步形成。出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作出全国首例支持“港资港仲裁”裁定,率先出台涉港民商事案件转交送达司法文书工作规程。近三年引进外国律所代表处12家,占全国新批准数量近六成。2025年深圳入选全球五佳最受欢迎仲裁地之一。
统筹协调机制日益健全。深圳建立“季度报送+半年通报”“局部试点+全面推广”等机制,各区各单位累计开展试点52项、向全市复制推广成熟经验36项。构建全国首个法治城市量化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立法引领:构建“三位一体”新兴领域法规体系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林正茂介绍,五年来深圳人大紧扣“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坚持“急用先行”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构建起“框架性立法—产业专项立法—支撑性立法”三位一体的新兴领域法规体系。框架性立法奠定创新基调,科技创新条例率先固化基础研究投入比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关键制度;产业专项立法精准破解行业难题,先后出台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细胞和基因、合成生物等一批产业促进类法规,如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聚焦加快产品审评审批、加速应用推广等核心诉求,为产业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提供全链条法治支持;支撑性立法夯实要素根基,出台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率先确立数据权益规则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相统一、促进发展与规范秩序相平衡、立足深圳与放眼全球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发展有所需、立法有所应”的新兴产业法治保障格局。

接下来,深圳人大将继续聚焦新兴产业发展动态,抓紧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立法进程,同时建立健全“回头看”机制,对已出台新兴领域法规持续开展评估与完善,以高质量立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司法创新:AI辅助审判与司法助企双轮驱动

黄志坚介绍,五年来全市法院办结案件281.3万件,法官年人均结案由466件上升至744件,327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8项经验举措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
深圳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系统功能被最高法院有机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目前已在全国部分省市法院试运行。同时,全市法院全覆盖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建立涉诉企业诉求立体化反映渠道和标准化办理“工作流”,推动企业诉求从个案办理到系统化治理转变。在2025年广东省营商环境监测中,“企业司法满意度”指标位列全省第一。

深圳法院首创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嵌入式”工作模式,出台全国首个数字经济、数字权益司法保护意见,工作经验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优秀案例。成立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出台涉港民商事案件转交送达司法文书工作规程,办结全国首宗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案,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全新实践范例。此外,深圳率先探索企业庭外重组和预重整与重整衔接机制,成功重整20家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深化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探索企业债务和经营者个人债务协同解决机制,审结个人破产案件777件,化解债务2.63亿元。破产制度改革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检察护航:海洋检察、数字检察走在全国前列

马晓歌介绍,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增长超6倍,获省级以上表彰增长近1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人数增长近4倍。
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海洋检察体系,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建立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并构筑东部“大鹏湾——大亚湾”和西部“环珠江口黄金内湾”两大海域跨市检察协同网络和工作机制,与粤桂琼三省九地市检察机关共建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强化“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

数字检察方面,研发上线刑事、民事检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今年一季度刑事案件使用率达56.2%,民事案件使用率达92.8%,相关成效被最高检充分肯定,系统在全省推广。
知识产权检察方面,健全“三检合一”工作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同步报备、同步指导”制度,出台商业秘密、版权保护等指引,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向全国推广,工作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此外,深圳推动设立首个以粤港澳大湾区命名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已举办涉外法治等专题培训30余期,推动深港澳司法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安保障有力:失联人员查找、“局长信箱”成全国示范

彭国庆介绍,深圳公安大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执法质量考评连续4年获评全省“优秀”,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5年全省“双第一”。
纵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深圳公安针对性制定250多个执法指引,推出“便民企业微信”等法治创新品牌,“敬告式”执法制度获评全国地方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深圳公安健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强“一核两翼”警务实战体系,“情指行”一体化机制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市刑事治安警情连续5年大幅下降,成功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深圳公安抓好涉企规范执法和公安“放管服”改革,连续三年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28项措施。

深圳公安创新打造的“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机制,获评2025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局长信箱,接诉即办”机制成为解决群众诉求的“主渠道”、撬动规范执法的“主引擎”。2025年深圳成功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破获的跨国跨境走私贩毒案入选国家禁毒办十大典型案例。73个集禁毒宣教、救助帮扶、戒毒康复于一体的“鹏辰驿站”累计服务超50万人次,禁毒社会化工作经验全国推广。

司法行政有为:扫码入企、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曹海雷介绍,“十四五”期间,深圳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全国首部“扫码入企”制度文件,推广应用“执法监督码”,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
深圳出台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连续四年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在企业合规领域发布4部全国首创性标准和近百部细分行业指引。
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深圳建成833个实体平台,五年来提供法律咨询超158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近20万宗,打造各类法治文化阵地923个,法治阳光遍洒鹏城。

涉外法治方面,深圳建立深圳涉外法治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加快健全企业海外风险防控体系,举办华语律师大会、企业海外投资经营实战营等,强化律师、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完成首批法治领域海外人才引进,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实训中心建设。
展望“十五五”,深圳将继续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目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