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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在关注扬州这起涉及 4800 万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纠纷庭审,这场官司的走向,关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的边界,也戳中了不少人对婚外财产转移的关注痛点。
本次审理采用独任审理模式,不公开开庭。我们早前向法院申请调取两名被告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但截至庭审结束,法院尚未安排阅卷环节。
庭审现场,原告与我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在场,两名被告及第三者并未现身,仅委派了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整个庭审从下午两点半持续到六点半,耗时 4 小时,双方交锋激烈,没有丝毫缓和的余地。
原告当庭提交 11 组证据,覆盖了资金流向、账户往来、证人证言等多个维度,形成了闭环的证据链。
其中,核心证据可坐实两大关键事实:一是男方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高度混同,二者边界模糊;
二是男方存在向第三者转付巨额钱款的行为。所谓账户混同,就是男方将公司经营资金与家庭共有资金混用,导致公司账户的财产本质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任何通过公司账户转移的资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被告方无法以 “公司钱款” 为由逃避责任。
双方婚生女儿也在此次庭审中出庭作证,给出了关键证言。此外,我们还当庭出示了两名被告在公安机关的指认笔录,这份材料直接证实,男方曾利用公司账户向第三者转账巨额资金,绝非空穴来风。
两名被告的代理律师全程未拿出任何反驳证据,仅简单辩解不认可赠与事实,还声称法院调取银行流水的行为侵犯了被告隐私。
作为代理律师,我必须明确指出:财产混同就不能割裂界定隐私,更不能用隐私借口掩盖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公安自认的笔录完全具备法律效应。被告方没有拿出任何能证明资金合法性的材料,仅靠一句 “侵犯隐私” 的辩解,根本站不住脚。这种将 “隐私” 当挡箭牌的操作,其实是在混淆法律边界,试图用道德借口掩盖违法事实。
男方私自转移千万共同财产维系婚外关系,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转移巨额财产给第三者,不仅侵犯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被告林郑局的辩解终究逃不过法律规则的约束,看似强硬的托词,不过是为非法行为打掩护。这场庭审的最终结果究竟如何,我们静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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