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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和户籍挂钩的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备受关注的内容之一,莫过于随迁子女教育,文件当中提出了好几条硬核的措施:

✅ 学位不够怎么办?

人口流入多的城市,要挖潜存量、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着力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比例,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政策对随迁子女、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 公办学校上不了怎么办?

对暂时无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随迁子女,常住地政府切实落实购买学位责任,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

✅ 转学怎么办?

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常住地变化或父母工作调动等需要转学的,常住地政府按规定予以保障。

意见还明确,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应助尽助。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同时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过去我们说带孩子在外打工,最难安的就是孩子的教育。现在政策明确指向——让教育跟着孩子走,而不是跟着户口走。

对千万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意味着更少的焦虑、更多的公平、更实的获得感。

记者:郭春玲 朱凌慧 张 敏

编辑:敖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