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GRI与ISSB(准确说是IFRS Foundation)的网站同步刊出消息,重申双方关于互补性披露的承诺,发表《关于使用GRI和ISSB准则进行高效披露的联合声明》。这是双方的准则理事会主席上周会晤后达成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GRI的准则理事会(GSSB)的主席苏珊娜(Susanne Stormer)今年4月1日上任,接替任期届满的Carol Adams。苏珊娜此前曾任诺和诺德的可持续发展副总裁,在信息披露准则领域有丰富经验,曾任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的发起理事、SASB理事、欧盟EFRAG工作组成员。IIRC、SASB后来均被并入了ISSB。
以下为中文译文:
为了进一步明确 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与 IFRS Foundation(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如何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无缝、全球化且综合的体系,双方于今日发表了一份声明。
这份题为《关于使用GRI标准和ISSB准则进行高效披露》(Facilitating efficient reporting when using the GRI and ISSB Standards)的声明,阐明了由 GRI全球可持续准则理事会(GSSB)制定的标准,与由 IFRS Foundation旗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制定的标准,如何由报告主体和信息使用者共同结合使用。该声明旨在面向那些主动选择或被强制要求应用这些标准、以满足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需求的实体。
声明指出, GSSB 和 ISSB 一直在协同对接的共同披露内容,并指出依据各自标准提供的信息在满足不同目的的同时,可以实现互补。文件还强调了两个组织为了支持高效报告而共同开展合作的领域。
声明建立在 GSSB 与 ISSB 自 2022 年开始的合作基础之上,是在上周 ISSB 主席范易谋与 GSSB 主席苏珊娜会面后达成的。
“我认为标准制定者的职责在于赋能全球各地的组织,使其能够明确披露什么内容、出于何种目的以及面向哪些受众,从而报告具有意义、一致且可比的数据。GRI 与 IFRS Foundation致力于促进高效可持续发展披露的承诺可以为这一目标提供支持,我期待深化我们与 ISSB 的合作。”
—— 苏珊娜
“非常高兴能与苏珊娜举行第一次重要会晤,共同讨论并推进我们关于促进更高效报告的共同承诺。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将为同时使用 GRI 和 ISSB 标准的实体带来切实的利益。”
—— 范易谋
关于使用GRI标准和ISSB准则进行高效披露的联合声明
引言
应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正在共同努力,为报告主体和信息使用者打造一个无缝衔接、全球统一且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系。本声明阐明该体系的设计理念、服务目的和受众对象,并进一步阐述IFRS基金会与GRI之间的合作承诺——该承诺始于2022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并在2024年5月发布的互操作性联合声明基础上进一步扩展。
为促进该体系的实现,全球可持续准则理事会(GSSB)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在致力于:
1) 识别并协调本说明所述的共同披露事项;以及
2) 解释其互补性披露如何能够协同使用,从而为选择或被要求满足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信息需求的报告主体提供便利,实现高效披露。
GRI标准与ISSB准则
通过使用GRI标准,报告主体向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类利益相关方提供关于其对经济、环境和人群最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其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通过使用ISSB准则,报告主体向投资者提供关于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这些风险和机遇可能合理预期地影响主体的前景(即其短期、中期或长期的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
共同披露
为实现这些不同但互补的目标,当关于主体最重大影响的信息对于理解其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是必要时,GRI标准和ISSB准则的披露要求会出现重叠。
在某些情况下,相同的信息对于满足GRI标准和ISSB准则的不同目的是相关的。IFRS基金会和GRI在2024年5月承诺,共同识别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协调这些共同披露,旨在减少报告主体和信息使用者的重复、碎片化和复杂性。
虽然共同披露在每组准则中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但它们构成了GRI标准影响报告的一部分,以及ISSB准则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披露的一部分。这包括:按照IFRS S2进行报告的主体,可以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年)来核算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满足GRI 102的相应要求。
互补披露
由于GRI和ISSB具有不同的授权使命,根据其准则提供的信息可以是互补的。例如,GRI 102中关于转型计划和气候适应影响的气候相关披露,与IFRS S2中同一主题下关注风险和机遇的披露形成互补。
GRI标准要求披露主体对经济、环境和人群的最重大影响,以及其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ISSB准则仅要求在以下程度上披露影响信息:这些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关于主体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此类披露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关于影响如何影响主体前景以及如何加以管理的重要信息。
此外,即使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并非源于主体自身的影响,ISSB准则也要求识别和披露相关信息,例如当主体面临极端天气事件的影响时。
包括那些使命超越财务回报本身的特定类型投资者,可能对主体在经济、环境和人群方面的最重大影响感兴趣,正如根据GRI标准所报告的那样。并非所有这些信息都可能根据ISSB准则被确定为具有重要性。
此外,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劳工、民间组织、当地社区和客户,可能对主体在经济、环境和人群方面的最重大影响感兴趣,正如根据GRI标准所报告的那样,即使并非所有这些信息都可能根据ISSB准则被确定为具有重要性。
后续工作
ISSB和GSSB根据其既定的准则制定正当程序分别作出决策。ISSB和GSSB继续共同努力,为选择或被要求披露其影响、风险和机遇并满足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信息需求的报告主体提供便利,实现高效披露。这与以下方面相关:
ISSB关于自然相关披露的工作,以及GRI与TNFD之间正在进行的互操作性工作;
GSSB对GRI行业标准进一步制定,以及ISSB对SASB准则的增强工作;
ISSB关于人力资本披露的研究项目;以及
GSSB对劳工相关准则和披露的修订工作。
供稿:郭沛源
编辑:张瑞环
审核:郭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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