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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全社会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5月27日,山西沁水县发布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在全市煤矿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凡是举报沁水县辖区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重奖。

根据公告,此次举报内容聚焦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顽疾。具体包括被举报煤矿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违规转包分包、下井人员不带定位卡、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等。

从公告来看,此次沁水县开出的奖励价码,可谓力度空前,诚意满满。

凡经核查属实的举报,如举报煤矿存在隐蔽工作面的,奖励高达200万元;监控系统造假、违规转包分包、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各奖励50万元;下井人员不带定位卡的,奖励30万元。

不得不说,这一标准之高、力度之大,远超国家常规的举报奖励上限,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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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想,在高额奖励的激励下,必将极大调动煤矿违法行为吹哨人的举报积极性。

沁水县这种发动人民群众、依靠社会监督的高压态势,也势必能有效遏制煤炭企业的违法逐利冲动。

就在前些天的5月22日,长治沁源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的惨烈后果。而这惨痛代价的直接原因,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据媒体报道,涉事煤矿在生产中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完全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和法律法规,私自布设隐蔽工作面实施盗采。同时,放任外包转包乱象,削减安全培训与防护投入,简单粗暴地将矿工生命安全视作可压缩的生产成本。

这些问题的暴露,折射出当下部分私营煤企在逐利过程中,完全置矿工生命于不顾的冷血现实。可以这样说,长治沁源留神峪煤矿生产出的每一吨煤,其利润都是“带血的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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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作为同属煤炭大市的晋城市沁水县,能够拿出如此大力度重奖举报人,充分展现了当地整治安全顽疾的雷霆决心。这200万,奖励的不仅仅是一条线索,更体现出该县主政者对生命的敬畏,对煤矿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不过,勇哥认为,沁水县在高额奖励举报人、严惩煤企不法行为的同时,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更要亲力亲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深入排查整治煤矿的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把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但能源的开采绝不能以矿工的生命为代价。

如今,沁水县采取重奖煤矿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这一举措,必将会在该县县域内的煤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让企业接受全方位的社会监督,让职能部门秉公执法。

为沁水县这一雷霆之举点赞!最后,勇哥期待这笔奖励能真正落实到位,让这样的监督机制,护佑每一位矿工平安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