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 湖北发布 天津生活通
@全体天津车友!
驾驶新规来了!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GA/T 2372-2026)
新规将于6月1日全国落地执行
2026驾驶新规来了!
6月1日实施!
01
图源:公安部
信息速递
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该规则通过“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疲劳驾驶,覆盖全车型驾驶人,尤其强化了对客运车辆的监管。
实施时间
新规将于6月1日在全国落地执行。
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
* 注: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1️⃣通过监测设备(如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秒以上)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2️⃣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生活轨迹判定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或状态的,如睡眠不足、体力透支、外部影响(如服用感冒药、空腹或暴饮暴食后驾车)等。
疲劳驾驶认定明确化、详细化
是对生命最根本的尊重
也希望大家出行时
一定要注意身体状态 适当休息
一切为了安全着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