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雄韬股份(002733.SZ)发布澄清公告,近期,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陆续发布、传播针对本公司的多篇不实言论,主要内容包括:2026年5月26日网传称“大 A 仅此一韬”,5月25日,华为公司发表了韬(τ)定律,提出以“时间(τ)缩微”替代“几何缩微”;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及部分自媒体将公司定位为“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的表述,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微软(MSFT.US)独家供应商”、“英伟达(NVDA.US)电源供应商”等叙事。

上述不实传闻内容片面、失真,具有较强误导性,已对公司形象、正常经营秩序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判断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传闻逐一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未与华为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华为公司发布的韬(τ)定律相关概念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不属于“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对于单个的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项目来说,电源系统只占该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总投资的5%-10%,属于算力产业链配套支撑环节。公司也不存在 AI 芯片、AI 服务器、算力算力调度平台、算力算法等核心算力基础设施研发、生产与运营业务,未涉足 AI 算力核心硬件、核心算力服务等领域,公司并非行业定义的 AI 算力基础设施核心供应商。

有投资者于2025年1月15日在互动易提问,公司回复:公司与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暂无合作。

截至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华为、字节、英伟达、微软)也未开展业务合作。

短期内,公司也不会与上述客户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的氢能业务仍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公司2025年氢能板块收入为86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基于当前氢能行业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产业成本偏高、技术快速迭代的行业现状,公司终止了部分氢能募投项目。短期内,氢能业务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对固态电池在研发阶段,没有进入量产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短期内,固态电池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参股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股份25.83%,其主要生产钠离子电池,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销售收入为4042万元,净利润为亏损3928万元,故钠离子电池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短期内,钠离子电池也不会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