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对船舶水污染防治、港口码头环保设施配备等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如何提高青浦区内河港口企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推动港口行业绿色、安全、合规发展?今天(5月27日)上午,上海市港航中心与青浦区建管委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暨现场观摩会,面向区内港口企业、码头经营单位及一线管理人员,围绕港口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依法经营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推动法治要求从文件条文转化为现场管理能力。
活动邀请经济法专业的法学博士管晓薇对《生态环境法典》作专题解读。她结合港口码头实际作业场景,重点梳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把握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和管理要求。围绕码头装卸作业、堆场管理、车辆进出、扬尘控制、污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处置、船舶污染防治、应急物资配备和台账记录等环节,相关人员对法律规定、监管重点和常见风险进行了细致讲解。据介绍,港口码头作为水陆运输衔接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压力较为集中的场所。砂石、建材等货种装卸过程中,扬尘、噪声、地面冲洗水、雨污混排、固废暂存等问题,既关系企业合规经营,也直接影响周边水体、大气和岸线环境。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把环保要求嵌入日常作业流程,在源头管控、过程管理和末端处置上形成闭环。
在现场观摩环节,参会人员围绕码头环保设施运行、作业区域管理、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标识标牌设置、应急处置准备等内容进行查看交流。与传统会议式宣讲相比,现场观摩更便于发现具体问题,也有助于企业对照先进做法查找短板。例如,堆场是否采取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码头地面是否保持清洁,排水系统是否实现雨污分流,船岸作业过程中是否落实防污染要求,相关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都是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工作。
活动还突出“以案释法”的导向,通过对港口领域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情形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企业在环保管理中不能只重视“有没有设施”,更要关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措施是否持续有效”“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对于企业而言,生态环境合规不是临时性迎检工作,而是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要求。一旦出现违法排放、污染水体、扬尘扰民、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也会影响企业信用、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基础。
主办单位表示,开展此次专题学习和现场观摩,目的在于推动港口行业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港、依法兴港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行业发展统筹起来。“下一步,青浦区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和指导服务,围绕港口企业在环保治理、设施完善、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推动普法宣传、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相结合,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青浦区建管委航务管理科科长吴旭飞说道。
记者:朱泽敏
摄影:朱泽敏
编辑:沈千慧
责任编辑:李艳丽(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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